男子钱某与妻子武某婚后经营一家酒吧,因经营不善酒吧面临倒闭。钱某于是以个人名义向多人借款达50余万元用于酒吧经营,后最终酒吧倒闭,债务无力偿还。面对债主登门,夫妻二人决定演一出“双簧”———双方协议假离婚,将所有财产均转移给女方,并约定各自债务由各自清偿,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于是两人订立离婚协议,约定钱某与武某离婚,夫妻共有财产房屋三套、轿车及家庭存款均归女方所有,并领取了离婚证。
债权人发现二人离婚后均先后将武某与钱某诉至法院,最终经法院判决与执行,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套房屋拍卖后还清了钱某所欠的款项。钱某见逃债目的没有实现,于是找到武某,希望破镜重圆。没想到武某一口回绝了钱某的要求,并且告诉他自己现在已经有新的男朋友,希望钱某不要再干扰自己的正常生活。钱某顿时目瞪口呆,一怒之下将武某告上法庭,要求宣告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无效并重新分配夫妻财产。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自己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及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钱某未向法院举证证明签订该协议时受到欺诈、胁迫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故应当认定该离婚协议合法有效。马胜强 马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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