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提供帮助,涉嫌收受11人贿赂共计人民币95万余元、美元4.6万元及港币2000元。昨日,东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肖作义在武汉市中院公开受审。
从1998年至2010年,肖作义先后担任东西湖区区委副书记、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等职务。
早在1998年,武汉市一公司承建了东西湖的某公路建设项目。为了能让项目顺利进行,该公司负责人万某多次请时任东西湖区区委副书记的肖作义出面协调帮忙。工程竣工后,万某还为该公路管理费问题找到肖作义,在其帮助之下,万某公司成功拿到公路管理费133万元。
同年,万某在开发东西湖区吴家山某项目期间,为工程规划问题再次求助肖作义,肖再次伸以援手。
为感谢肖作义的多次帮助,也希望能够继续获得他的支持和关照,从2002年至2003年,万某分别在肖作义家中、办公室、车中,多次向其奉上“感谢费”,以及一套价值33万余元的商品房。
经查,在任职期间,肖作义为多家公司开发项目提供便利,收受万某等11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95万余元、美元4.6万元、港币2000元。
昨日庭审时,公诉人认为,肖作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建议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庭未当庭宣判。(楚天金报 记者袁骞 实习生余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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