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至今,各种质疑声铺天盖地袭来。一些专家更是认为,用购物卡实名制来解决腐败问题,可能板子没打在正地方,
网上网下质疑之声不绝
“实名制”,能改变购物卡“众矢之的”的尴尬吗?记者阅读了大量新浪网友的帖子、采访了诸多市民,听到了不少争议之声。
新浪网友“大速”发表微博称:“腐败!岂是一张购物卡就能防止的?”网友“陌生人”也愤慨道,“本来就是隔靴搔痒,你还当真了”,类似较为极端的观点比比皆是。
也有网友对此比较冷静,某网友客观地表示:《意见》初衷是好的,但是它在治理商业贿赂的问题上好像很难做到治标治本;同时,它还有很多副作用。还有网友在新浪微博对此发表观点,分析腐败问题要从根源,而不是一刀切的做法,这与拉动消费的大方向有冲突。
“购物卡实名制?开玩笑吧,我对这个政策不抱希望。”在振华超市购物的陈先生笑着说,他是某外资企业部门负责人,与业务单位的人也经常互赠一些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单位发的过节费也经常是购物卡。“购卡实名登记,购卡的人一般不是用卡的人,再者,并不是所有面额都限制实名制,这能防止腐败?”
“板子没打在正地方,让人怀疑”
鲁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孙明告诉记者,中国银行给上海分行的一份批复中明确指出,预付卡属于代币票券。也就是说,现在市场上任何商家、第三方印制、发售购物卡都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追究起来要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现在七部委又颁发了《意见》,这岂不是政策和法律在掐架。”孙明说。
“如果购物卡实名制,腐败率就会降低吗?不见得。”孙明告诉记者,如今,行贿手段很多,例如金条、银条,古铜字画,香车美女……一张购物卡,根本治不了腐败问题。
此外,《意见》中指出,建立商业预付卡购卡实名登记制度,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对此孙明认为,该政策明显有很多纵容的成分。
“用购物卡实名制来解决腐败问题,感觉板子没打在正地方,不得不让人怀疑是有关部门在做秀。”孙明毫不客气地说,如果能在购物卡使用上加强监管,对腐败的震慑力,远远比单纯地实名制起作用。
烟台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施嘉岳老师认为,从购物卡“实名制”可以看到有关部门主观上积极解决问题的一面,但从根本上讲,实名制不可能“治标治本”,在一定程度上还可能抑制消费。
美日经验值得借鉴
“从美国、日本治理购物卡的经验中,可以看出,购物卡监管,是一个社会系统性工作,不能指望哪个部门,需要多个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孙明说,没有法律约束也是不行的,必须把购物卡监管纳入法律体系之下,才能更有威慑力,否则仅靠一个“实名制”,防止腐败只是隔靴搔痒而已。
据介绍,美国、日本非现金支付体系比较发达和完善,使用预付卡消费更为普遍,在整治购物卡上,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例如:在美国,非银行机构(发卡人)所收到款额的用途受到严格限制;对预付卡内未使用的余额,则按照各州的《无主财产法》处理。
日本实施的《预付卡证票规制法》中则详细划分了不同的监管标准和规则,申报等级制度严格,对自家发行型预付式证票申报限定了种种条件,给发行人设定余额申报和重要事项报告的义务;对于第三者发行型预付式证票采取登记制度,严格限制发行人资质,只有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信用程度的法人,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才可以发行。
此外,日本政府主管部门对预付式证票有明确的监管权力。其中,当第三人发行的证票不符合要求时,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发行许可;对于不当取得发行资格、制作虚假账簿文件等行为,监督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可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李园园 李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