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由海门市居民姚玉兰状告该市人社局“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海门市行政会展中心举行听证会和审理会,主持人是海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姜龙。这也是全国首例由地方行政一把手亲自审理的“民告官”复议案件。
案由 “事改企”员工“两头没着落”
海门市居民姚玉兰的丈夫薛某生前是该市一家“事改企”单位职工。2003年改制时,在人事部门办理了人事代理,并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09年,就在薛某离退休还剩4个月的时候,一场大病夺去了他的生命,十几万元的医疗费本已压得这个家庭喘不过气来,而且他还无法享受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好处。对于薛的遗属姚玉兰来说,日子就更苦了。丈夫在世时她就在家务农,几乎没有经济来源,一家生活全靠丈夫的工作,现在丈夫不在了,自己又已63岁,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能指望的就是丈夫的抚恤金。可是,令她始料未及的是,本以为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支付丧葬费、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和救济费,可2011年4月26日,海门市人社局的一纸答复却让她陷入了绝望的境地:人社局认为,姚申请的三种费用按规定是参加企业保险的员工才能享受的,当年改制时,薛某已经放弃了这些后续费用而自愿参加了事业单位保险,在事业单位保险中是没有这些保险条款的,因此也没有法律依据从事业保险基金中为姚玉兰支付这三项费用。
失望之余,姚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海门市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
现场 市长坐堂审案,人社局局长举证答复
4月28日,海门市政府正式受理了姚玉兰的复议申请。考虑到本案涉及改制企业职工待遇等政策遗留问题,复议委员会决定由该市行政首长亲处审理。
在对案件进行充分调查和梳理的基础上,昨天下午,海门市委副书记、市长、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姜龙亲自主持了该案的行政复议听证会和案件审理会。
姚玉兰和海门市人社局局长黄学新分别坐在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座位上。头发花白的姚玉兰讲得很直白:“不管丈夫是企业职工身份也好,是事业单位职工身份也罢,辛辛苦苦为单位干了一辈子,现在到头来哪一边的待遇也享受不了,这我不能接受。”姚玉兰越想越委屈,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下来。
海门市人社局局长黄学新的回答也有道理:“从历来的政策规定中,找不到任何从事业保险基金或是企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姚玉兰申请这三种费用的根据。”
人社局摆出的事实是:当年,薛某这一批“事改企”员工之所以放弃了企业保险,继续交事业保险,就是因为事业保险的退休金高一倍,当时市政府还是为了平稳过渡才出了这么一个优惠政策,让这批员工继续享受了事业保险待遇。只是薛某的情况比较特殊,还没退休就因病去世了。如果在事业单位,这些费用都是由单位来支付的,可是他原来的单位早就改成了企业,也不可能再为他支付这几笔费用了。
法理是没错,可姚玉兰的情况也确实应该受到政府的救助。案子怎么判?交给姜市长的是道不好解的题,而这个问题也被提交到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进行讨论。这个由海门市委政法委、人大内司委、政协城建法制委、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法制工作机构以及院校法律专家、执业律师等“外部委员”构成的委员会,就是为了消除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这类“民告官”案件审理不公开、不透明、“官官相护”的疑虑而成立的。
昨日下午,17名复议委员会委员旁听听证会,并参加案件审理会议。委员们大多认为,海门市人社局所作的行政决定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不能因人情而改变。但姚玉兰的诉求也没错,作为政府不能无视群众的实际困难,在社保基金不能支付的情况下,政府应“以人为本”,从其他途径考虑对姚玉兰的救济问题。
最终的投票结果为,姚玉兰行政复议案“维持1票,驳回16票”。
结果 保险不支付,政府将另寻途径来救济
一场听证会+一场案审会,最终的结果并非只在于投票的结果。在投票结果宣布之后,姜龙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让大家进一步讨论:姚玉兰的案件并不能就此结案,她的实际问题该怎么解决?
“如果当时不改制,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姜龙坦言,这是个政策漏洞问题,但是当初出政策的初衷也没错。“这个案件很有代表性,在申请人背后还有几百个这样的例子。当时是为了让这些被改制的职工得到更好的福利保障,才让他们进入了事业保险,但没想到他没等到享受好处就去世了,没想到还有遗属等问题。”姜龙也提出了一些建议:是不是可以让他重新再回到企业养老保险中去?如果再不行,当时“事改企”有一笔剥离的资金,哪怕从这笔资金中先支付行不行?姜龙表示,老百姓的利益是最大的,是政府依法行政的根本,“一定继续研究姚玉兰的问题,保险基金无法支付,政府会寻找其他途径,想办法让她安度晚年”。
海门市市长姜龙在案审结束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亲自审理这一案件后深有感触,一是能直接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二是对行政复议制度有了更深的认识;三是对依法行政的现状有了一个准确的评估;第四也可以进一步提高政府和自身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姜龙说,不止解决姚玉兰的问题,“事改企”这一批人遇到的政策不衔接问题将一并研究解决。
案外 省法制办:“民告官”不必都拖到法院
昨天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建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了海门这起“民告官”官司行政首长主持听证会、案审会的意义所在。他说,行政争议,实际上就是“官”、“民”间的争议,这类的争议最终怎么解决?从听证会、案审会中,我们能发现许多容易被忽略的事实,能发现老百姓真正的诉求。
他认为,为什么姚玉兰的案子下午听证、下午案审会,下午就出结果了,就是因为有领导亲自参与了。“由一把手领导亲自主持的案审会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其他人主持的案审会还未必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高建新还指出,与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相比,行政首长主持审理复议案更加积极的意义就在于,将矛盾解决在了到法院之前,“是我们要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进一步提升”。行政首长亲自主持听证会、案审会也将成为今后更多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方式。
本报记者 石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