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盗窃、抢劫、强制猥亵妇女案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某犯有盗窃罪、抢劫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0000元。
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间,被告人张某采用砸玻璃、撞门等方式先后二十余次入室盗窃,盗窃价值总计22000余元。2009年9月20日22时许,张某持刀潜入河西区许某的住处,使用暴力胁迫的手段抢得现金40余元,并对正在洗澡的许某进行猥亵,后逃离现场。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张某始终对入室抢劫、猥亵妇女的事实拒不供认,辩称自己没有进入案发现场。针对张某的辩解,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包括被害人陈述、案发现场照片乃至张某本人留在屋内的烟头等大量证据,充分证实了张某实施抢劫和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来津的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多,针对该类人群的违法犯罪案件也逐年增多。此次被告人入室抢劫、强制猥亵妇女犯罪,就是发生在一间务工人员的女工宿舍中。案发时正值下夜班时间,被害人因为室友即将下班回来,没有锁门,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外来务工人员,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以防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侵害。(通讯员李晓青记者王姝雅)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