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3家模仿印度网站“我行贿了”的国内民间反腐网站走红网络,不少网友纷纷在这3家网站上发帖曝光自己的行贿内幕,引发不少网友的“围观”,以致“我贿赂了”中文网因访问量过大出现服务器瘫痪。
在3家民间反腐网站蹿红的同时,举报网站如何管理?网友举报的行贿情形如何认定?尚未实名的举报帖是否会引发恶搞或者诽谤等问题被逐一摆了出来。
民间反腐网站长自曝网帖多宣泄不满
在国内民间反腐网站“我行贿了”上,《法制日报》记者看到很多自曝行贿的帖子,这些帖子吸引了众多网友的注意,甚至有ID名为“国家反贪局”的网友回帖希望能得到实名举报。不过,《法制日报》记者浏览3家网站的发帖发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实名自曝行贿的帖子出现。记者尝试联络一些发帖人,但截至发稿时止,无一人回应。
“我行贿了”网站的站长陈先生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开办这个网站的初衷,主要是想让“草根”针对腐败、行贿行为有一个发泄的地方,想为反腐倡廉做点事情。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或者说效果不明显。
“现在大部分帖子的内容都是含糊不清,没有具体的举报。”陈先生说,这主要是因为行贿者也涉嫌犯罪,除非愿意自首才会详细发布行贿事实;还有一种可能是怕遭到受贿者在一定程度上给予行贿者报复。
在“我贿赂了”网站的临时群里,一名网名为“FLY”的网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现在关注这类网站的人,大多只是在凑热闹或者只是在宣泄一些个人的不满。在网站上没有发现什么真正揭露贿赂腐败的帖子。
“我贿赂了”的网站创始人“泓哥”表示,目前网站的反腐效果并不明显,只是一个基础的论坛,还没有发挥出网站的作用。
民间举报网站如何管理?据陈先生介绍,目前,在“我行贿了”网站,帖子的管理主要靠5名志愿者帮忙,他们主要的工作是清理一些违规帖子,比如明显属于恶意攻击的帖子。此外,在论坛上还设置了一个举报功能,由网友向站长或版主举报一些违规的帖子。
尽管网站管理人员会删除一些恶意的帖子,但举报帖的真实性仍受到质疑。对此,陈先生说:“说实话,还没有很好、很有效的办法来判断帖子的真实性,我目前采取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多地提供信息,并且将提供举报者信息的帖子设置精华或置顶,这样也许可以有点效果。当然,还有更多措施需要慢慢探讨。”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也有网友提出,以实名制的形式保证举报帖的真实性。对此,陈先生说,目前还没有强制实名。现在只要求注册,看看后续效果和实际情况再改进。
检察官称民间反腐网站有价值线索少
本报记者李娜
网友在民间反腐网站上发帖自曝行贿行为,此类线索对检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有无帮助?
“我这里最近拆迁,为了多拿点拆迁费买了1条软中华……”网友thc0576在“我行贿啦”网站发了这样一个帖子。《法制日报》记者在分别登录了“我行贿了”等3家网站后发现,目前所披露的贿赂大概分以下几种:贿赂数额特别小的,比如一条烟、一瓶酒,一二百元人民币,这种情形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发帖者主要是抱怨“不送东西办不了事”;行贿未遂的;行贿后对方没有办成事的。凡是数额较大的,发帖者都比较谨慎,向谁行贿、如何行贿全部语焉不详。
这样的举报作用有多大?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罗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查办贪污案件,检察机关需要的线索应该是有效信息。要有指向的人,事情比较明确,单纯情绪性的发泄或者语焉不详、含糊不清的都没办法查。因此,从目前此类网站的内容来看,真正有价值的线索可能偏低。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除举报信息的价值外,举报内容是否涉及诽谤也是社会热议的焦点。
“我贿赂了”网站注明:“我们将对所有提交的检举信息进行首次审核,筛去恶搞或随意发布的信息。”但显然,这个审核不关内容的真实性。
“在这样一个开放的平台上,如果没有合理的监管,出现恶意诽谤的几率可以说是100%。”罗猛说,如果再有网络水军的参与,很容易在极短时间形成一片热炒,给当事人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网站的设立者应该考虑到,在揭露黑暗面的同时如何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
“我贿赂了”网站还发布公告称:我们只为检察机构搜集检举信息,畅通检举渠道。明确表示检举信息将按地区按种类进行整理,并以最直接的方式提交至各地区检察机关。
“只要是提供贪污贿赂案件的线索,检察机关都是欢迎的,但其实我们早就有了自己的举报网站。”罗猛说,现有的举报渠道是足够畅通的,以检察机关为例,除了传统的来信举报,检察机关有自己的网站,还有专门的“12309”举报电话,而且并不需要实名举报。此外,政府网站都会设置“留言栏”、举报栏,更有一层一层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这些平台能够适应社会的基本需要。“另外,直接向检察机关举报显然更加私密、安全,能够有效防止打击报复。”本报记者任雪 本报实习生赵晨熙
反腐专家担忧“晒”行贿可能会打草惊蛇
民间反腐网站的出现,引起了舆论的极大关注。但是,在能否助推反腐的问题上,尚存争议。
著名反腐学者、中央党校教授林喆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对此类网站的评价并不高。
“我认为它们虽然可以属于网络反腐和群众监督的形式,但是实际上的作用非常有限,甚至可以说对打击腐败没有什么作用。”林喆说,在我国,行贿者也是犯罪者,所以,如果他们想要举报行贿行为,不应该通过网络举报这种形式,而是应该到司法部门去进行举报。因为对于真正的行贿人来说,他们一般不会主动在网上公布行贿行为,而且即使在网上公布了,也对处理打击没有什么帮助。
此外,林喆还表达了对这类网站上出现的种种言论的担心。
“在没有实名制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诽谤的情况。如果有人在网上发布了某领导受贿的事实,但实际上发帖人根本就没有相应的证据,那这就是诽谤。而且,这种在网上发布的内容,也经常会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情形出现,而且也不容易查找发帖人,这样很容易产生诽谤等行为,这样就会使反腐的成本加大,而收效甚微。”林喆说,此类网站应该由检察机关来办理,可以是一个自首类的网站,行贿者持相应的证据自首。但即使由检察机关来办这类网站,因为都是公开的,所以很可能会出现打草惊蛇的情况,反而不利于反腐的进行。
“人们关注此类网站,大多是为了一种宣泄,上面很多的帖子其实也都是群众的宣泄。比如说给领导送了烟、酒,但是事没办成,就把这些事情公布在网上,宣泄自己的不满。而对于真正的行贿行为、行贿数额非常巨大的行为,他们自己不会、也不敢在网上公布,所以这种举报不会有什么效果。我认为,虽然人们一直在关注反腐,但这种网站更多的还是利用打击腐败这个噱头赚取群众的眼球,哗众取宠。”林喆说。本报记者任雪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