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熟悉取款机存取钱的流程,银行临时工作人员姜某竟然将ATM取款机里的10万余元现金盗走。然而法网恢恢,银行监控录像记录下了他的违法行为。近日,姜某因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被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从南昌县检察院了解到,姜某是南昌县某银行的临时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姜某注意到银行安全保卫方面存在漏洞,ATM机也没有设置密码,于是产生了“捞一把就走”的念头。今年2月2日凌晨,姜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口罩、帽子、手套和手电筒等物来到该银行,用偷配的钥匙打开ATM机主机和钱箱的锁,将取钱箱里的10万余元现金拿走。随后,姜某还将所盗赃款通过县城另一银行ATM取款机存入自己的银行卡中,留下700元放在身上。
通过调查警方发现,姜某在关闭取款机机房的监控之前,因操作失误 ,监控设备依然记录下了姜某的身影,并被银行工作人员指认出来。目前,所盗赃款已全部追回,等待姜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辉平 云欣 记者 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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