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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自杀 山西法官短信调解夫债妻还案

2011年06月14日 17: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太原6月14日电(赵静 通讯员 李贵平)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14日发布消息称,该县居民李某为生意周转借款后自杀身亡,其妻陈某子拒绝还债,借款人田某遂将陈某告上法庭,但由于陈某拒绝接听电话,该案审判人员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去其进行疏导。近日,被告终于履行了还款义务。

  2008年8月22日,李某因做生意资金紧张,遂向田某借款10万元,约定月息2分,并用一套居住楼房作担保,但未就抵押房屋进行登记。2009年夏天,李某在家中悬梁自杀身亡,陈某找李某妻子陈某索要借款,但被告说钱是李某所借,与自己无关,一直推拖拒付。

  2009年底,原告得知被告陈某系太原人,因为丈夫死亡,不想触景生情,现要举家迁回太原居住。眼看10万元的借款及3万元的利息就要随着陈某的举家迁移更加没有着落,情急之下,原告一纸诉状将陈某诉至法庭。

  综合全案情况,审判人员敏锐地意识到,被告举家迁移,一方面确有感怀丈夫死亡,不想触景生情的因素,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其有意逃避债务的可能。为尽快调结此案,法官打通被告的电话,多次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希望其能够与原告面对面、平和地了结这起纷争,但被告态度坚决,以无钱还债为由,拒绝到法院处理案件,以至后来对审判人员的电话拒绝接听,音信全无。

  审判人员及对李某生前财产进行了调查,了解到李某生前另有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没有出售,遂对此房予以查封,在被告拒绝接听电话的情况,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其查封事宜,并告知其此房原价6.7 万元,现价能出售18万元,足可还清原告债务,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对其从法律责任、情理道义以及无理拒付所产生的后果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情真意切的说服教育。

  三天后,陈某打来电话,声泪俱下向审判人员诉说自己的不幸,丈夫猝死,孩子又是先天性心脏病,自己不会赖账不还,并主动与法官约定了调解日期。考虑到被告的家庭状况,审判人员又从原告与李某曾是好朋友的角度,说服原告放弃了利息,被告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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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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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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