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培训农民工,是国家的一项“民生工程”。然而,这项政策却成了江城一些培训学校和官员牟取私利的“敛财工程”。昨日,武汉市检察院公布了近期查处的13件农民工培训造假案件,涉及人员15人,挽回国家补贴资金数百万元。
2006年8月,被告黄骏与武钢技校签约联合办学,以该校名义申请农民工培训点。2007年4月至9月,黄骏以免费培训为由,骗得青山北湖综合服务公司等六家单位的培训人员名册以及劳动合同,伪造了1037名农民工培训资料,骗取国家拨付的补贴资金497760元。
检察机关查明,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万某帮黄骏骗取国家惠农培训资金后,两次直接开口索要好处费,黄骏先后贿赂其钱物22万余元。此后,万某还多次收受其他培训机构的贿赂。
目前,硚口、武昌、青山、汉阳、新洲等区劳动就业部门部分涉案官员,已全部立案侦查。武汉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培训指导科科长胡某、科员赵某,以及该市财政局社保处负责人苏某等人,因无视国家规定,玩忽职守,导致大量国家补贴被骗,已分别被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免费培训为何变成“敛财工程”
惠农政策“含金量”越来越高,可是在少数地方,这些财政补贴资金并未到位:由于农民信息渠道有限,一些官员就虚报人头“吃空饷”;惠农款补助面广人多,在申报、审核、监督等环节有漏洞,某些机构上下串通,骗取惠农款……最后,给农民的实惠缩水,国家的惠农政策也大打折扣。
武汉市检察机关在调查案件中发现,犯罪分子把“黑手”伸向农民工培训的钱,固然应当严惩,然而在其背后,更值得拷问的还有制度不完善之处。
在这13起骗取农民工培训补贴案件中,培训机构只要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关键岗位人员“做好工作”,就可“一路绿灯”。主管部门权力缺乏约束和监管,对培训学校的资质缺乏严格的标准,门槛过低,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此外,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时,上级部门在拨款时,还要下达指标任务,如果完不成指标,考核难以过关。然而,对于在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而言,一年中返乡的时间非常有限,针对性的培训难以组织。为了完成任务,某些部门负责人就对培训质量、补贴资金拨付的监管敷衍了事,不法培训更是抓住漏洞,大肆敛财。
考核只看数字,不重成效;权力过度集中,缺乏监督;管理疏于防范……在有些地方,农民工培训变成“敛财工程”不足为奇。(记者姚启慧、通讯员花耀兰、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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