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强新时期政法队伍建设、提升政法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对于检察机关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是相互联系有机统一的整体。发扬传统是前提和基础,坚定信念是灵魂和核心,执法为民是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各级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和弘扬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把执法为民作为永恒的历史使命,贯穿于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执法办案的始终,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提升执法为民能力、提高执法为民效果,努力造就一支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
切实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打牢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一贯的政治主张和执政理念。毛泽东同志说: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邓小平同志指出: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胡锦涛同志进一步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并要求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检察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权来源于人民,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切实增强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进一步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人民权益。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维护人民权益,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坚持执法为民,对检察机关来说,就是要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当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十分关注,尤其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深恶痛绝,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就学就业、落实惠农政策等民生领域的犯罪,以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反映强烈。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真正使执法过程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群众幸福感的过程。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完善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联系和服务群众,是落实执法为民的长期性、基础性任务,也是贯穿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全过程的一项基本要求。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围绕密切联系群众、更好地服务群众进行了新的探索。比如,在人口较多、辐射功能强的乡镇和社区设置派出检察室,就地受理群众控告举报、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推行全国统一的“12309”举报电话、民生服务热线,开展下访巡访,建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和网上查询平台;深化检务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等。要把这些行之有效、受到群众普遍欢迎的做法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推动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机制,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和民意收集、研究和转化机制,完善接受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新形势下专群结合的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
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升执法为民的水平。检察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检察人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能力强不强,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成效。在当前社会矛盾凸显、执法办案任务繁重的形势下,了解群众心理、熟悉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对于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至关重要。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涌现出一大批廉洁奉公、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赢得了人民群众普遍赞誉。但是,随着形势发展和队伍结构的变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面临不少新挑战,特别是一些检察人员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缺乏亲和力、感召力,影响了工作效果。要把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通过集中培训、典型示范、岗位实践、深入群众等形式,提高检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基层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安排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到基层一线、信访部门和党政部门挂职锻炼,深入走访群众,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提高把握群众心理、使用群众语言、疏导群众情绪、处理群众诉求等能力,努力把检察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和专项检查活动,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执法形象有一定的好转。但仍有一些检察人员群众观念淡薄,公仆意识不强,有的对群众诉求无动于衷、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改进执法作风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必然要求,也是密切联系群众、推进和谐检民关系建设的客观需要。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去年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门评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把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检查作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坚决纠正对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耍特权、逞威风,执法作风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努力形成防治同类问题反复发生的长效机制,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给检察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曹建明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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