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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称保安犯罪呈上升趋势 多为盗窃抢劫强奸

2011年06月16日 15:5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海法3年审了118名保安

  保安犯罪呈上升趋势 多为盗窃、抢劫、伤害、强奸等

  今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2008年至2010年,保安人员犯罪呈一定的上升趋势,犯罪主体基本为外地来京务工的低学历年轻男性,多以侵财类、伤害类案件为主,尤其是暴力犯罪、激情犯罪,且大多利用其保安身份实施犯罪行为。

  保安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一个群体,其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保一方平安。但是受这一群体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局限性,保安人员犯罪近年来呈一定的上升趋势,海淀法院刑一庭就2008年至2010年三年犯罪主体为保安人员的刑事犯罪进行调研发现,2008年刑一庭审理此类型犯罪26例,涉案人员40人;2009年审理30例,涉案人员33人;2010年审理32例,涉案45人,案件数呈小幅度的逐年上涨趋势。

  法官经过调研分析,指出保安员犯罪主体的文化层次较低,基本为外来务工人员,且年轻男性占绝大多数。近3年保安犯罪中,涉案人员共计118人,平均年龄仅为24.7岁,其中100人文化水平为初中、小学,占到84.7%;116人为男性,所占比例高达98%;111人为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占94%。可见,近三年保安犯罪的犯罪主体基本为外地来京务工的低学历年轻男性。

  保安员犯罪的类型比较集中,以侵财类犯罪和伤害类犯罪为主,尤其是暴力犯罪、激情犯罪。近3年审理的88起保安犯罪中,经济犯罪、职务犯罪较少,侵财类、伤害类为多发犯罪。其中,盗窃、抢劫24起,伤害、强奸类31起,仅这四种罪名就占全部犯罪的62.5%。

  犯罪分子大多利用其保安身份实施犯罪行为。保安人员利用保安身份,或者监守自盗,内外勾结,利用其较为熟悉所在小区周边状况的优势,窃取居民财物;或者在执法过程中,恣意妄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毁人财物;或者利用其与所在小区居民较为熟悉的优势,寻找机会,强奸单身女性;或者受他人指使,为他人组织卖淫行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充当打手。

  保安犯罪中共同犯罪占较大比例。在88起案件中,共同犯罪39起,占44.3%。同一保安公司的保安员互谋,或者与自己熟识的老乡互相勾结,共同实施犯罪行为。

  法官就此建议,应完善保安业制度建设。目前,保安制度极不完善,一些新生的保安行业如保镖业是从过去的打手演变而来,缺乏法律规制,行业规则也不明晰。(通讯员侯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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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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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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