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6月16日电 (郭秀峰 余春英)打牌输了钱,竟与另一位牌友结伙抢劫摩托车,四处躲藏11年后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6日,经湖南醴陵市检察院公诉,郭某被该市法院以抢劫罪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000元。
现年42岁的郭飞跃系醴陵市板杉乡人。1999年9月30日,与郭某经常在一起参与打牌的刘某(已判刑)找到郭说:“近段时间打牌输了钱,没有钱用”。当时同样打牌输了钱的郭某便提议一起抢劫摩托车销赃。
当年10月1日下午,郭某伙同刘某从板杉乡骑摩托车窜至醴陵市城区后,刘某骑车先赶到离城较近的转步乡严冲村野猪坡等候。当晚20时许,郭某从城内租乘熊某驾驶的一辆摩托车,行至野猪坡时便叫熊某停车,并与刘某一起将熊某摁倒在地上,将其一辆南方125型两轮摩托车及摩托车购置手续和50元现金全部抢走,并将该车卖到一寄卖行得赃款1000元,二人平分。
当年10月9日、10月21日,郭、刘二人先后采取上述同样手段抢得受害人王某、杨某摩托车各一辆。10月21日,当刘某骑着所劫摩托车在城区内销赃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郭某闻讯后潜逃,直至2011年3月9日被广西北海警方抓获并移交给醴陵公安机关带回。
经鉴定,被盗三辆摩托车价值共计为9075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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