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一名染上吸毒恶习的男青年因使用暴力手段敲诈勒索亲生母亲,近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5月29日上午,23岁的谢某雇车在福建省南安市丰州车站附近守候,当其母杨某经过此地准备上教堂做礼拜时,被他强行拉进车里,开到他在晋江市的临时住所。谢某将母亲关在出租屋内,开口就向她要6万元“买房”。自从11年前和谢某的父亲离婚后,杨某就独自居住,以做手工为生,她告诉儿子“自己没有这么多钱”。谢某听后对她的头部、脸部猛打几拳,致使杨某嘴角当场出血,他甚至扬言“不给钱就打死你”。万般无奈的杨某只好答应回老家惠安县净峰镇去借钱。
谢某押着母亲从晋江市包车来到惠安县,找了多家借贷公司都筹不到钱,他又对杨某拳打脚踢,声称“我没有拿到钱是绝对不会放你的”。当天傍晚,谢某在高速路口拿到杨某的亲戚送来的3万元现金后,才放开母亲,驱车回到晋江。
4天后,谢某再次来到惠安县净峰镇那位之前给他了3万元的亲戚处,讨要“剩余”的3万元,并表示“不给钱就不走”。这位亲戚便给他母亲杨某打电话,杨某当即向惠安县莲城边防派出所报警。警方上门逮了个正着,并从谢某租来的车里搜出了用于吸食毒品的工具及丸状冰毒半粒。
据了解,谢某小时候生活在干部家庭,就读于当地最好的学校。在他12岁时,父母离异,法院判他归母亲杨某抚养,但他选择到经济条件较好的父亲身边生活。16岁那年,当公务员的父亲因贪污出逃,读初中二年级的谢某从此辍学,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染上了吸毒、赌博等恶习。去年11月,他曾因吸毒被石狮警方处以14天治安拘留。
没有正当职业的谢某,三番五次向母亲要钱,不给就打。“我曾经给过他两笔钱,一次7000元,一次2000元。”杨某说,“我自己收入本来就不多,所以很怕他来找我,连他的电话我也不敢接了。”
据办案的陈警官介绍,经鉴定,杨某的伤情已达到轻微伤。谢某使用暴力手段达到勒索的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杨某希望警方从严处理,以免儿子放出来后对她造成更大的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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