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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公务自行车,需听“下回分解”

2011年06月20日 08:2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日前向24家省直单位免费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试点推行3公里范围内外出办公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凡是发放了公务自行车的单位,要求在市区3公里范围内执行公务活动,原则上使用公务自行车出行(6月19日《新京报》)。

  公务自行车并非山东首创。早在2007年9月,北京市石景山区建委就配发了20辆自行车,用于外出办公。随后,山西太原市政府、湖北省直机关、四川成都金牛区教育局等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先后骑上了公务自行车。在公车消费居高不下、公车改革步履维艰的背景下,公务自行车如雨后春笋涌现无疑是件好事,对于减少公车消费、降低汽车尾气排放等都大有裨益。尽管已算不上新闻,但对于公车使用这潭“死水”而言,每当有公务自行车推出,依旧能“一石激起千层浪”,成为媒体追逐和坊间热议的焦点话题。从舆论反应来看,总是有褒有贬,不一而足。

  从贴标上路,发放车补、GPS定位,到如今的公务自行车,各地在公车改革的探索上乐此不疲,新招频出,却大都未能摆脱“虎头蛇尾”的发展路径。一个个激动人心的举措,到头来演变为一个个疑云重重的问号,而政府公信力就在这疑问和困惑的累积中被一点点透支和消弭。由于缺乏公开透明的结果,公众不可避免地产生疑虑,热热闹闹的改革和创新会不会都是一阵风,一出戏,一个空头支票?

  这并非公众多虑。毕竟,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一项制度也不可能“一推就灵”。就拿公务自行车来说,是个好药方,但关键还得看疗效。毕竟,发放之后还有更多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如何打消一些单位和个人的“面子”心理,让他们乐于骑着单车出门办公;如何管理公务自行车,避免假公济私占用公物的“新公车腐败”行为。这些都需要纪委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发放公务自行车,是政府向市民作出绿色出行、节约办公的承诺。从某种意义上讲,履诺比承诺更重要。公务自行车的使用次数,公车消费的下降比例,汽车尾气的减排数据,这些都要有“下回分解”,定期拿出来“晒一晒”,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唯此,方能赢得百姓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形成政府和民众低碳环保、共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良性循环。

  河南 张遇哲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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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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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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