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岁的姜小姐在洗浴中心走向更衣间途中滑倒,致使脸部下方摔伤,因与洗浴中心协商未果,她将北京市香水湾休闲商务会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水湾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3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判决香水湾公司赔偿姜小姐医疗费及误工损失共5500元。
姜小姐称,去年12月29日,她到香水湾公司洗浴,因女浴室过道处存有积水,且没有警示标识,导致她在从浴室走向更衣间途中不慎滑倒,致使脸部下巴处摔伤,伤处留有近5cm明显疤痕,因此要求香水湾公司赔偿她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3万余元。
香水湾公司称,姜小姐当天是自己醉酒后晕倒,摔倒之处并无积水,附近有“小心地滑”的提示牌,对于姜小姐摔倒他们并无任何过错。
法院认为,香水湾休闲会馆为不特定大众提供洗浴等相关服务,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姜小姐在该会馆洗浴服务过程中摔倒,而会馆未提供证据证明他们可以免责,因此对姜小姐摔倒受伤的损害后果存在相应的过错。同时,姜小姐作为成年人,也应对自己的摔倒承担责任。姜小姐所遭受的损害经治疗基本痊愈,因此对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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