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浙江温州)永嘉县上塘镇龙山残害少女的李某被警方押解回温。目前,永嘉警方正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向检察机关报请批捕李某。
嫌犯念叨“太冲动,很后悔”
6月8日下午,少女高某昏迷在永嘉县上塘镇龙山山谷,下身赤裸。随后高某被救出山谷,送到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抢救,至今昏迷。案发后,永嘉警方组织精干力量全力抓捕凶手。通过查看高某的手机通话记录、网上QQ聊天记录,警方迅速锁定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某。李某,1982年出生,云南省富源县人,与高某是同乡,两人相识已有两年,在台州务工。事发当晚,永嘉警方在网上通缉李某。6月11日,李某向云南警方投案。
6月13日,永嘉警方派出3名民警赴云南押解李某回温,在路上花了三天两夜。一办案民警说,在押解李某回温时,在火车上李某很少说话,只是说自己“太冲动,很后悔”。
案情尚待进一步调查
在永嘉县公安局审讯室,李某一脸憔悴,低着头。他说:“我与她认识两年了,对她一片真心,在她身上花了不少精力和钱财。但她却一直拒绝我。那天在龙山,我再次向她表白,她还是拒绝我,说是已经有男友了,我一时失去理智,在水潭边抓起身边的石头朝她头上砸了过去。事情一发生我就后悔了,到老家后,得知警察已找上门,想逃也逃不掉,在家人的劝说下,我就去投案自首了。”
对于是否对高某进行性侵犯的问题,李某坚持说没有。但高某为何内裤脱落,外裤也被脱掉一只裤管?李某解释说,当时高某头部被砸伤后都是血,他怕血迹粘到衣服,便拉起高某的脚,想把她往山谷隐蔽处拖,高某的外裤被拉了下来,内裤也被磨破而掉落。警方表示,案发后曾对高某提取了DNA样本,依据鉴定结果,目前尚无法确定她是否受到性侵犯。当时的情况到底如何,目前仅是李某的一面之词,警方将结合现场勘查的有关证据,作进一步调查,或等高某苏醒后问个清楚。(温州网 潘贤群 吴祖坚 金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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