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两男子砸车盗走50万元 逃跑路上狂撒17万现金

2011年06月20日 09:28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16日中午,在浙江省湖州市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两名柳江籍的犯罪嫌疑人在闹市区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黑色宝马车车窗玻璃敲碎后,盗走事主放在车内的50万元现金。其行为被事主楚某发觉后,两人驾驶摩托车逃窜,并将17万元现金沿路抛撒制造混乱,最终逃之夭夭。浙江警方将两名嫌疑人锁定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6月15日,两名嫌疑人被柳州市公安局鸡喇责任区刑侦大队抓获,并移交湖州警方处理。

  入狱8年写犯罪手段小册子

  这两名在浙江湖州犯下大案的犯罪嫌疑人均为柳江县人,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周某(男,31岁),于2003年在浙江余姚因犯抢夺罪被判刑10年。服刑期间,周某一方面假装认罪改造,重新做人;一方面偷偷向牢友学习各种犯罪手段。今年2月4日,周某获减刑出狱后,将在狱中学到的犯罪手段,总结成了一本厚达五六十页的小册子。册子里记录了盗窃、抢夺等各种犯罪手段,甚至还包括如何制造爆炸物品等。

  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覃某(男,31岁),与周某是同年出生的“发小”。两人从小玩到大,不仅性格、脾气、爱好相像,甚至长得都有些相似。“算命先生说,我40岁前一定会发财!”一直做着发财梦的覃某,终于在今年2月等到了他“发财”的机会,那就是——周某出狱了。

  为逃跑一路撒钱

  5月,两人商量后,选择去浙江湖州。两人认真研究了周某的小册子,决定白天抢夺。他们先在湖州市区盗窃了一辆摩托车,然后四处寻找目标作案。

  5月16日14时,在浙江经商的河南老板楚某来到一家银行提取了50余万现金。没有任何防范意识的楚某,直接将装有50万现金的手提袋放在轿车的副驾驶位置上。楚某没有想到,他取钱的整个过程,被等在银行对面马路上的两双贼眼瞅了个一清二楚。

  14时43分,楚某来到南浔镇某商业楼门口。楚某将车停放在路边,从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钱袋里取出几捆,就下车上楼去了。此时,一路尾随而至的周某和覃某,立即上前用事先准备好用于夜间盗窃的工具,砸碎车窗玻璃,将放在副驾驶座位上的钱袋盗走。

  3分钟后,听到汽车上的警报声,楚某从商业楼冲下查看发现,巨款被盗,两名盗窃嫌疑人正跨上发动好的摩托车准备逃窜。“快抓强盗啊!”楚某高喊,立即召来许多过路群众,对两名逃窜的嫌疑人围追堵截。

  为了制造混乱,周某和覃某一路将钱抛撒,最终得以侥幸脱逃。回到躲藏地后,两人一清点,发现还有27万元。

  两疑犯柳州床上落网

  手里捧着花花绿绿的百元钞票,第一次作案就如此轻易得手,覃某和周某兴奋不已。为逃避警方追捕,两人跑到了上海,打算再次作案。但他们在上海期间,没有找到作案机会。于是,两人又潜回柳州,用赃款购买了两辆新车享用。

  6月15日已近中午, 就在他们作案后的一个月,覃某和周某躲在出租屋里睡觉,鸡喇责任区刑侦大队的刑警们已将他们悄悄包围。“别动,我们是警察”!两名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当代生活报 李平 彭洪)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姚培硕】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