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男子看走眼杀害“情敌”老爹一审被判死刑

2011年06月21日 11:1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原本想教训一下“情敌”,一时看走了眼,把“情敌”的老爹杀害。去年中秋前夜,惠安涂寨岩峰村发生一起血案,村民陈清明被人连砍两刀,惨死在血泊中。

  昨日,因犯故意杀人罪,凶手曾某成被泉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帮凶也分别领刑。

  前男友打来电话

  2009年,惠安女孩陈某梅与同镇的曾某成同居,并产下一子。虽然还没来得及办理结婚证,但两人日子过得很温馨。不过,两人怎么也没想到,幸福却被一个电话打碎了。当年年底,陈某梅偶遇前男友陈某杰,两人互留了电话。此后,陈某杰便不时给陈某梅打电话,约她晚上出来玩。“丈夫”曾某成得知此事后,懊恼至极,有一回,他还亲手接听陈某杰打给“妻子”的电话,与之对骂。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某梅和“丈夫”经过涂寨岩峰村时,说出了前男友家的位置。此后,怀恨在心的曾某成便决意报复。

  报复杀错了人

  去年9月,曾某成几次找到朋友曾某清、曾某明和王某河,商量如何教训“情敌”陈某杰。当月21日晚7时许,经过一番谋划和布置后,4人展开报复:曾某成携带自家茶店的一把开山刀,由曾某清驾驶曾某明的摩托车前往陈某杰家中,曾某明、王某河则在茶店里等候。到达陈某杰家附近路段,曾某成便躲到陈家对面一广告牌下伺机作案。其间,王某河、曾某明则合乘一部摩托车赶来接应。

  到达目的地后,曾某成先是冲上陈家二楼,找不到陈某杰后下楼,碰巧赶上陈某杰的父亲陈清明在门口纳凉。误认为陈清明就是自己的“情敌”,曾某成抡起开山刀,朝陈清明的右臂、颈部各猛砍一刀,致陈清明受伤倒地身亡。事后,曾某成跳上曾某清的摩托车,逃离现场。途中因摩托车没汽油,曾某清还联系曾某明、王某河帮忙买汽油。

  一审判处死刑

  次日,得知自己杀错人,曾某成潜逃至晋江陈埭陈某梅的姐夫陈某北处避难。同月24日,王某河在丰泽区落网,曾某清、曾某明在惠安县涂寨镇落网,陈某北在晋江市陈埭镇被抓获。陈某北归案后,带领民警到其宿舍,将曾某成抓获。

  法院认为,曾某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曾某清、曾某明、王某河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陈某北明知被告人曾某成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住宿,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最终,曾某成被判处死刑,曾某清获刑7年,曾某明、王某河分别获刑4年,陈某北获刑1年。

  此外,法院还判处曾某成、曾某清、曾某明、王某河应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赔偿陈清明家人经济损失167711.7元,其中曾某成负责赔偿101711.7元。

  听判后,曾某成不服,称要上诉。(海峡都市报)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尚初】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