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被交警拘留后,其妻摔破手机,并将两个月大的女儿弃至交警大队。面对嗷嗷待哺的婴儿,女交警们轮流给她喂奶粉。
6月16日10时左右,天山区交警大队新华路中队民警在西大桥路口值勤时,看到一名男子驾驶三轮摩托车从西大桥往东行驶。交警上前例行检查时,发现男子没有驾驶执照且未带行车证。
男子谢某称,他从附近早市上回家,被交警查获后,已认识到错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将对其处以15天拘留及250元罚款。
当天,交警将对谢某的处罚结果通知其家属后,谢某的妻子抱着两个月大的婴儿来到交警大队,阻挠民警拘留丈夫。
考虑到谢某的孩子还小,民警汇报上级后,决定对其减免处罚,处以5天拘留。当民警准备开车将谢某送往拘留所时,谢某的妻子抱着孩子拉开警车车门,坐进车里,不让车开走。
民警介绍,当时,谢某在车里低着头,告诉妻子“没有关系,就五天,五天就出来了”,希望她带着孩子回家去。
此时,谢某的妻子拉开车门下了车,快速走到交警大队一楼大厅,将怀里的婴儿放在大厅里的会客椅上,随后摔破手机,转身离开,她的举动让交警措手不及。
当妈的扔下孩子,这可怎么办?由于没有谢某妻子的联系电话,民警无法与其联系,只好买来奶粉、尿不湿,轮流照顾孩子。
6月17日,在天山区交警大队,民警陈燕和朱艳丽轮流抱着女婴,给孩子喂奶粉。陈燕说,孩子很招人喜欢,谁都想抱一下,只要抱着就不闹,一放下就哭,真的很让人心疼。
6月19日,记者从天山区交警大队获悉,谢某被拘留的次日,孩子的妈妈来到交警大队,将孩子接走。
据了解,类似情况,沙区交警大队也曾遇到过,丈夫被拘留后,妻子带着孩子来到交警队,请求交警大队能够不处罚丈夫。
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律师张志河认为,公安机关拘留违法者是正常的执法行为,其家属这种行为干扰了执法,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已经违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嫌妨碍公务,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批评、教育,行为恶劣时也可对其进行拘留。(记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