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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虾塘边种罂粟构成犯罪 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1年06月22日 09:39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奉贤法院集中审判了10起涉毒犯罪案件,其中一些被告人由于对法律的无知而站上被告席。

  被告人陈某是一名年逾五旬的农妇。去年底,她承包了一片虾塘养殖水产,听说罂粟壳煮水倒入虾塘能防止鱼虾死亡,便在虾塘边种植了937株罂粟。虽然知道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植物,陈某还是抱着一丝侥幸,认为鱼塘地处偏远,不易被人察觉。结果她的犯罪行为被巡逻民警查获。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或者虽不满500株,但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抗拒铲除的,都是犯罪。奉贤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种植的罂粟达900多株,已构成犯罪,遂判处她拘役5个月。

  据悉,今年上半年奉贤法院已审理13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和陈某一样,多数被告人是50岁以上中老年农民,只上过小学,甚至是半文盲或文盲。他们种罂粟、大麻等植物,是为了用于治病、养殖动物。(严爱华 查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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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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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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