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鱼台县人民法院向交警举报,称一辆喷着法院警用标识、挂警牌的车系假冒法院牌照。交警将车查扣后调查发现,该车的身份竟然是辆真警车,属鱼台法院,被一法庭庭长私自卖向社会,没有办理车辆变更手续。
21日上午,记者在鱼台县交警大队停车场内见到了这辆“警车”。记者发现,该车车身喷着警用标识,有“法院”字样,装有警灯,挂着“苏DA166警”号牌。但是警灯附近和车身后侧没有按规定喷制“166”字样,贴在挡风玻璃上的年审标识和保险标识既没有填写车辆号牌等内容,也没有盖章。
“车上悬挂的警用号牌、年审标识和保险标识明显是假的。”鱼台交警巡查中队王建军说,6月14日,鱼台交警接到鱼台法院的函,称“有一车辆,喷法院警用标志,挂警牌(牌号为苏DA166警),系假冒法院牌照,请对该车予以核查,扣押为盼。”
随后,交警在鱼台县古亭镇政府院内发现该车,但司机已不知去向。随后,民警将车拖回。直到21日,仍没有人来交警队认车。
记者采访获悉,民警查扣的这辆“假警车”并不假,其真实身份就是法院警车,只是“苏DA166警”为假牌照。鱼台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随增文告诉记者,这辆喷着法院警用标志的车原是古亭镇法庭的车,车牌号是鲁HA166警,后来古亭镇法庭原来的一位庭长(现已退休)因债务将车私自卖向社会。“具体卖给了谁,卖了多少钱,我不清楚。”随增文表示,这纯属个人行为。
随增文说,双方只是签了一份协议,并没有按照规定给警车办理变更手续,车辆所属单位依然是鱼台县人民法院。随后,买车人将车喷成了民用车的颜色。2010年法院准备对该车进行年审时,因车身颜色与警车不符,没有通过年审。后来买车人又将车喷成了法院警用车样式,法院于是报警将该车查扣。
22日下午,记者致电鱼台法院纪检组,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正在积极核查,如果该车确属法院车辆,将立即收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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