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迷彩服的“保安”,有如大军压境,就算没有实施暴力,也传递了一种对抗的情绪。暴力强拆应谴责,以暴力相威胁来强拆,一样应谴责。
据《新京报》昨日报道,一群在北影厂门口等着演戏的群众演员,被几辆大巴车拉到了丰台区长辛店张郭庄村,他们的职责是充当临时保安,到拆迁工地维持秩序。长辛店镇政府回应称,这是因为被征地的张郭庄村民阻挠地铁施工,丰台区政府和施工方才决定,雇用保安参与征地,目的是驱散村民,确保施工进度。
身着迷彩服的“保安”,有如大军压境,就算没有实施暴力,也传递了一种对抗的情绪,这正是拆迁方选择雇演员来扮保安所要追求的效果。暴力强拆应谴责,以暴力相威胁来强拆,一样应谴责。“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在情节上或有轻重之别,在行为本质上却是一致的。
本来,地铁施工是公共建设,由此引发的征地合乎行政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征收本身无错,但拆迁以征收为前提,征收以补偿为前提。无补偿即无征收,无征收即无拆迁。当地村民之所以反对拆迁,正是对征收补偿不满。据报道,村民一是质疑“先付临时占地款,再看实际用地后征地,难道这些工程都没有规划”?二是认为3万元临时占地款价格低了。
应当说,村民所提并非无理取闹。征地涉及土地使用权流转,若无具体规划,如何确定征收范围?以“临时占地”替代“行政征收”,疑似规避国务院今年初下发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条例明确“拆迁补偿价格不低于市场价;征收补偿方案需开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今年6月7日,住建部又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其中再次明确规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而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也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显然,被征收人对于征收补偿或所谓的“临时占地款”有发言权。虽然副镇长称,每亩3万元的临时占地款,已是镇里能争取的最高价格。但谈不拢,也不能雇演员扮保安来形成“大兵压境”之势,威逼村民就范。新“征收条例”已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并规定,“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镇政府若是有法有据在手,何妨转向司法救济?
对于征收纠纷来说,村民忧心政府铁腕,政府头痛村民刁钻,这是常态。政府有责推动公共建设,村民也有权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两不相让之时,以暴力手段一决胜负,这是丛林规则。我们既然选择了“法治”这一目标,就应积极践行解决纠纷的法治手段。司法强拆不应只是一个传说,在立法、司法和现实层面,强拆司法化都应掀起“盖头”来了。
□王刚桥(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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