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男子驱车百里“讨公道” 砍伤情人老公获刑两年

2011年06月23日 16:47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贵州独山县一女子在都匀市打工期间发生外遇,其回家后与丈夫发生争吵,不想情夫在电话中得知情妇“被欺负”,竟然喊上朋友驱车百里从都匀市到独山县,为情妇“讨公道”。抓扯打斗中,丈夫被情夫杀伤。6月14日,独山县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戴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经查,被害人之妻王某(化名)婚后与丈夫罗某(化名)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王某于去年底来到都匀市某美容保健中心打工,并在此期间与被告人戴某相识,之后成为“情人”。

  今年2月16日晚,打工回家的王某与罗某再次因小事发生争吵。17日凌晨,戴某在与王某通电话时得知其被丈夫“欺负”。为给情人“讨回公道”,戴某约上自己几个朋友连夜驱车百里,从都匀市赶往王某母亲位于独山县的家中。

  双方见面不久便发生扯打,打斗中戴某的朋友用随身携带的砍刀将罗某面部、腹部等多处砍伤,案发后戴某等人逃离现场,后在王某的积极配合下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罗某所受损伤为轻伤。

  法庭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戴某虽未直接动手砍伤被害人罗某,但其主观认识存在伤害的故意,客观上的邀约和放任被邀约人携带刀具的行为也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贵州商报 黎杰 记者 高荣华)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