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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两级法院严惩毒品犯罪分子 公布6起典型案件

2011年06月23日 2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扬州6月23日电(记者 崔佳明 刘俊)“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该市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情况,并公布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审判结果,旨在让全社会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增强人民群众拒毒、防毒、禁毒意识,表明人民法院严厉惩处毒品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坚定决心。

  扬州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军通报说,2010年,扬州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11件272人,案件数同比增长109%,犯罪人数同比增长100%。今年1至6月份,扬州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3件110人,案件数量及涉案人数同比有所下降,但涉案毒品数量在不断上升。同时,2008年至今被该市两级法院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67人,判处的重刑犯比例逐年上升。

  扬州市中院在通报中称,近年来,扬州辖区内的毒品犯罪案件破案数和大要案数同比均有所上升,禁毒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从扬州近几年的审判实践情况看,当前毒品犯罪主要有如下特点:在犯罪形式上,共同犯罪所占比例高,贩卖毒品数量大,且呈团伙化趋势;从涉案毒品看,毒品海洛因比重下降较大,毒品冰毒呈主要趋势;犯罪手段上,花样翻新,高度隐秘。毒贩运输毒品往往是自备车辆或路边搭乘汽车环环转接,配备多个通讯工具,多种方式联系,交易地点流动,交易方式隐蔽,这对有效打击毒品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当日发布会上,扬州市中院公布的6起典型案件中显示,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上,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突出打击重点,实行区别对待。

  对此,徐军表示,对于职业毒犯、再犯、累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重刑。同时,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量刑时,也综合考虑毒品犯罪的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本地的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对毒品犯罪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罚当其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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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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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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