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车、绑匪、恐吓,与电视剧中上演的警匪片几无二致,这一幕,真实地在漯河舞阳上演了。
而“导演”,是一个28岁的女子,她做生意赔了本,遭到反目的男友上门催债,才设计了这一切。
她借来8000元还给男友后,让人将他俩一起挟持,又将钱抢了回来。
然后,故作镇静的她又陪同男友到公安机关报了案……
A
恋人反目男子上门追债
赵颖家住舞阳,2009年,27岁的赵颖在网上邂逅了一个叫王峰的男子。聊了几次后,俩人相约见面,确立了恋爱关系。
可是,王峰在外地打工,俩人很少有机会见面,一年后决定分手。
王峰提出,他曾借给赵颖1万元钱,这钱该还了。赵颖未置可否,她在郑州开了家服装店,眼下资金正紧张。
又过了几个月,王峰发现,赵颖的手机停机,联系不上了。
B 女子设套先还钱后抢回来
几天后王峰找上门来,要求赵颖立即还钱。他不知道,此时的赵颖做生意赔本,根本没钱还。
怎么办?赵颖想到一个好办法。
去年10月31日晚,她借来8000元钱,还给了王峰,她说,最晚至第二天,一定把钱全部都还上。
次日晚11时许,赵颖表示要还钱,将王峰约到舞阳县城东关汽车站附近。谁知,俩人刚见面,突然驶来两辆轿车,从上面下来几个五大三粗的男子,将俩人分别挟持到车上,然后急速驶离。
在一个偏僻角落里,几名男子将二人洗劫一空后扬长而去。
C
获刑4年半女子设套套牢自己
清醒过来的王峰与赵颖一起报了警,他身上的9500元钱和一部手机都被抢走了。
这类抢劫案实在少见,接警后,民警很快发现异常,并锁定了赵颖。
随后,通过赵颖的通话记录,民警顺藤摸瓜,将几名“劫匪”全部抓获。
原来,遭王峰催款后,赵颖萌生一计:先还钱,再抢回来。随后,她找来赵某等4个帮手,设计了一切。
日前,舞阳县法院一审判决,赵颖5人均已构成抢劫罪,判处赵颖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1.5万元,其同伙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或5年不等刑期。(河南商报记者王红伟通讯员蔡强王松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