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阴市消委会徐霞客分会收到了徐霞客镇消费者高女士的一封感谢信,感谢霞客分会为其解决了烦心事,挽回了5250元的经济损失。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开始说起。
3月一天,高女士到徐霞客镇某美发店去美发。美发结束后,该美容店负责人极力向她介绍说店内有新产品刚到,请她到二楼去看看。到了二楼,负责人拿出一套瘦身美容内衣叫她试穿,并向她吹嘘是如何的好,问其价格,对方神秘地笑笑,不作回答。高女士想想自己也是美容店的老顾客了,大家都是熟人,应该不会给她当上的吧。负责人很殷勤帮她试穿上,看到该内衣修饰身材效果挺好的,高女士怦然心动。尽管还有些犹豫,但她还是没能抵挡得住“诱惑”。到收银台付款时,负责人亮出该套内衣的价格为6250元,高女士一听吓了一大跳,连忙说太贵了,太贵了,不买了。谁料,该负责人的脸立马“晴转多云”,凶巴巴地对高女士说,该套瘦身美容内衣已穿了半个多小时,里面的微量元素已经进入她的身体,必须得买,不能退。
高女士这下蒙了,该怎么办呢?没有办法,她只能硬着头皮买了。当时她身边现金不多,于是先付了1000元,扣除一个没买的价值1000元的裹胸,剩余款项计4250元。负责人再三强调,过几天一定要来付清。当时,高女士的丈夫在外面车内等她,出于面子,她没有与其争吵。回家后,高女士越想越感到是上当受骗了,该套内衣既没有包装,也没有发票。这么贵的瘦身美容内衣她确实不想买,如果当时明码标价她碰都不碰,是美容店负责人强行卖给她的。现在美容店天天来电话催款,她都快崩溃了。于是,高女士投诉到了江阴市消费者委员会徐霞客分会,请求为其做主退货。
接到投诉后,徐霞客分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了调查。美容美发店内商品没有明码标价,店方负责人对此也承认,但坚持说该瘦身美容内衣的价格网上可以查到,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对之处,而高女士则认为这种经营方式显失公平。在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向经营者指出,根据《消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商店提供商品应当明码标价”。很显然,该店商品没有明码标价,且经营者以消费者已穿过该套内衣,让消费者必须购买,并且不能退,该经营行为属于强制交易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公平交易的权利。
在徐霞客分会工作人员调解下,双方一致同意退货的方案,高女士将瘦身美容内衣退还商家,商家一次性退还高女士1000元,剩余4250元欠款不再追讨。
(钱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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