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1.15”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国务院调查组经认真细致的调查,决定将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副主任姚亚明、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及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等26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终结,决定对高伟忠、姚亚明、黄佩信、董放等2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和行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记者 包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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