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锦江区,今后无论是城管执法人员,还是城管协管员,必须遵守“三不准”禁令,即不准粗暴执法,打人骂人;不准违法罚款,违规扣缴物品;不准吃拿卡要,非法收取财物!昨日,成都晚报记者从锦江区城管局获悉,为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文明执法水平,该区监察局、人社局、城管局联合印发了《城市管理执法“三不准”》禁令。同时,该区还出台了城管协管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城管协管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凡工作中不文明劝导、殴打辱骂造成较坏影响的,向管理对象吃、拿、卡、要的,拒不执行上级指令和工作安排的等,将给予解聘处理。
为了落实“三不准”禁令,该区还将组建督查队,对全区城管人员遵守“三不准”禁令情况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理。作为配套手段,本月,该区已连续举办了四期城管执法(协管)队员素质提升培训班,对800余名城管执法(协管)队员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贴近一线进行了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培训。
成都晚报记者 王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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