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债七年,一直都未能将欠款要回来,不想着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债权人姐妹俩却萌生歪念头,通过劫持对方孩子来要挟对方还钱,昨日记者从(济南)长清公安分局获悉,目前两名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嫌疑人已被警方治安拘留。
6月24日13时许,长清分局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女士报警称,自己的孩子在老石磷小学附近被两名妇女劫走,当时还有一名开着摩的的男子。
因案情重大,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民警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上报长清公安分局局长刘刚,刘刚局长了解情况后,调集刑警大队、东关派出所民警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其他单位民警协助调查,各项案件侦破工作全面展开。
在接到小学生被劫持案件后半小时后,长清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又接到归德镇小屯村邢某报警称,因经济问题与马某发生纠纷。
接警后,归德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邢某家中。邢某称:马某欠自己和其妹妹连本加息7万多元钱,多年来一直不还。在和邢某交流的过程中,邢某无意中透露,邢某和妹妹已将马某的女儿带到了归德镇,以此要挟马某还钱。 此事立即引起民警的警觉,民警询问马某女儿的下落,邢某拒绝回答,经民警耐心劝说,邢某终于交代将马某的女儿藏在镇上的一家旅馆内,由其妹妹看管。
归德派出所民警在汇报后,赶到该旅馆,将马某的女儿解救,并将邢某及其妹妹等人带至归德派出所审查。归德派出所将案情汇报给分局后,副局长吴存祥带领刑警一中队民警立即赶到归德派出所,与归德派出所民警一起开展案件审查工作。
经查,2004年,邢某与其妹妹借给马某4.8万元,马某多年来一直躲债不还。二姐妹遂于2011年6月24日下午1时许,坐公共汽车来到长清,然后租用一辆摩的三轮车,在老石磷学校附近将马某的女儿劫持到一旅馆内,以此要挟马某还钱。至此,一起以劫持债务人女儿来要挟其还钱的案件成功告破。现二人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已被行政拘留。
法律意识淡薄 从受害人变成违法嫌疑人
长清公安分局民警介绍,姐妹俩作为债权人,追债七年未能要回属于自己的钱,在这起经济纠纷中可以说是两个受害人,然而两个受害人却在追债未果的情况之下,采取极端做法,劫持债务人的女儿来要挟对方还钱,一下子从受害人的身份角色转换成为违法嫌疑人。
“当警方抓获这姐妹俩时,两人却拒不承认自己做错了,真是后悔当时拨打了报警电话,在她们看来这并不是违法的,两人可以说完全属于法盲……”长清公安分局民警介绍,10天的治安拘留,500元的罚款,是对这两个法律意识淡薄的农村妇女的惩罚,好在并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在审讯过程中,姐妹俩交代自己都有债务人的借条在手中,然而两人正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想到通过法律途径,到法院去起诉对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这种极端的做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长清分局民警说,“其实这是一起很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手上有借条作为证据,通过法院起诉对方,这种法律途径可以很简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讯员 费伟 张妍研 记者 孙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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