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仇家,被刺数刀后,为保全性命,15岁少年屏住呼吸装死,逃过一劫。昨天,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行凶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2010年4月26日晚上7时许,李忠良在贵阳云岩区世纪花园遇见了曾经“教训”过自己的刘某。李忠良随即上前将刘某拦住,并用随身携带的匕首抵住对方,将刘某带至小区内的朋友家。
进门后,李忠良先用刀背打刘某的头部,再用火钳打刘某的手等其他部位。折磨了1个多小时后,李忠良又将刘某押着从蛮坡往小关方向走。
走在路上时,李忠良越想越气,拿出刀向刘某的背部和胸口刺了几刀。见刘某倒地后,李忠良又在对方的脖子上再划一刀。
刘某害怕对方继续下狠手,顺势滚到了旁边的一个阴沟内,屏住呼吸装死。
李忠良看见刘某没有动静后,走过去伸手摸了刘的鼻子,发现对方没有呼吸后,慌忙逃走。
见到李忠良逃走后,身受重伤的刘某挣扎起来报警。经鉴定,刘某受伤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忠良与他人产生矛盾后,便产生报复念头持刀杀刘某的身体,因意志外的原因造成刘某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故依法作出上诉判决。(贵州商报 记者 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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