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刑满释放的盗窃犯驾驶绿色仿冒出租车,两年间在广州、佛山两地来回载“夜客”,采用电击器、射流器袭击或威胁等暴力手段,对单身女乘客实施抢劫、拍摄裸照、猥亵、强奸。日前,该男子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
色魔扮的哥盯上单身女
被告人靳力献生于1970年5月,广东佛山人,中专文化。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5年。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间,靳力献驾驶经过贴换号牌的绿色出租车或仿冒出租车,搭载夏某某等16名女被害人时,故意驶往偏僻路段,采取持电击器、射流器袭击或威胁等暴力手段,抢得被害人财物共计6万多元。同时,还胁迫14名被害人脱去衣裤进行拍照和强制猥亵,对其中4名被害人实施强奸。
据了解,靳力献驾驶假车牌的克隆出租车,每次作案都贴上不同的车牌号码,而这些车牌号码大多为合法运营的士所有。作案时,靳力献所选择的上客路段并没有避讳治安监控严防地段,上客点包括广州市沿江路天字码头、天河城东门、林和西路、天河大厦、广东省汽车站、广州火车东站、白云区罗冲围、芳村客运站以及佛山的佛山大道等地。
被害人都是独自出行的女性,作案时间均在晚上,大多集中在凌晨1时至3时。作案时,靳力献故意绕行驶入一偏僻小路,或途经隐蔽处时停车,包括鹤洞大桥芳村的桥底、广州大道北和广园路交界的立交桥底,以及珠江大桥广佛路出口桥底等僻静处。
被告数罪并罚判刑20年
庭审时,靳力献只承认参与了指控的两宗抢劫,否认实施了拍摄裸照、强制猥亵、强奸等行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了7宗犯罪事实,而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9宗犯罪,因只有被害人的指证,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对靳力献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个案
谎称有艾滋病免遭性侵犯
2008年8月20日凌晨3时许,靳力献驾驶经过贴换号牌的绿色出租车,在广州沿江路天字码头搭载被害人小何前往荔湾区联合围。行至偏僻路段时,靳力献突然持电击器对小何进行威胁、恐吓,抢得人民币200元和索爱手机1部。随后,靳力献竟用手机对小何拍摄裸照,强制猥亵后再企图实施强奸,因小何谎称有性病而未果。
2009年10月27日凌晨2时许,靳力献在广州番禺区世昌宾馆旁搭载被害人小阳前往越秀区中华广场。途中,他故意将车驶至西环高速黄岐出口附近偏僻处,持射流器喷小阳面部,进行威胁、恐吓,抢得现金2000元和诺基亚手机1部,后再企图实施强奸,因小阳谎称有艾滋病而未果。
使用屏蔽器隔绝求援电话
为了避免女事主报警求助,靳力献还在车上使用了屏蔽器。据指控,2010年4月15日晚11时许,靳力献在广州火车东站搭载被害人阿芳前往海珠区滨江西路。途中,靳力献开启屏蔽器使阿芳无法使用手机通话,接着故意将车驶至珠江大桥大坦沙路段。
停车后,靳力献持电击器对阿芳进行威胁、恐吓,并对其拍摄裸照、强制猥亵,抢得被害人现金人民币900元、港币1000元、美金10元、诺基亚手机两部。之后,靳力献又将车驶至珠江大桥广佛路出口桥底僻静处实施强奸。
驾车撞向受害女致其坠桥
2010年2月26日凌晨5时许,靳力献在芳村客运站搭载被害人阿梅前往广东省汽车站。途中,他故意将车驶至佛山一环广和大桥路段,持射流器喷被害人阿梅脸部,欲抢阿梅的黑色手提包(包内有现金2000元、手机1部),遭到极力反抗而未果。
随后,阿梅强行开门下车,靳力献竟故意驾车向阿梅撞过去。阿梅在躲避中失足跌落2米深的桥底,造成身体骨盆多发性骨折、左肘软组织挫裂。(记者 魏徽徽 实习生 张晶 通讯员 穗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