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发现前女友与其他男人开房,一怒之下将前女友砍伤。25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黄某(男)与被害人毛某(女)均为江西省贵溪市人,两人为恋人关系。因女方家人反对,毛某向黄某提出了分手,黄某极力挽留未果。2010年12月的一天,黄某发现毛某与一男子(刘某)在鹰潭某宾馆开房。黄某大怒,手持一把40厘米长的西瓜刀破门而入,将毛某头部、肩部、背部共砍伤11处后逃离现场。经鉴定,毛某伤情为轻伤甲级。(江南都市报 周莉 李志光 记者 罗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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