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路上的一些小摊贩被收“保护费”,摊主拒交就动武,民警接到报案后,在现场伏击守候抓住3名嫌疑人。记者昨日从兴宁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了解到,其中两名涉案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郑威(化名)夫妇在朝阳路上摆设一个小摊点。5月20日晚上8时许,5名男子照例来到摊前,要求交纳50元钱的“保护费”。由于下雨刚停,郑威夫妇刚出来摆摊,还没有生意,两人就要求缓一缓。
5名男子认为,郑威夫妇找借口拒交钱,便从腰间掏出砍刀和铁棍,朝郑威打来。郑威的妻子上前劝架,结果也受了伤。
郑威的朋友陆楠(化名)当时正在一旁,见此状也过来劝架,没想到也被打伤。见郑威和陆楠倒地后,5名男子这才住手,逃离现场。之后,受伤的郑威夫妇和陆楠被送往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治疗,附近摊主报了警。
经过检查,郑威的头部被打伤,其妻子也受了皮外伤。陆楠的头部、后脑和后背均受伤,缝了十几针。
兴宁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民警调查中了解到,这5名男子身材稍瘦,经常到摊点收取“保护费”。不过,摊主们都不知道他们的身份。民警分析认为,这些人还会找上门来,于是在现场伏击守候。
5月31日下午4时许,当5名男子再次到朝阳广场交通岗亭附近,向路边小摊贩收取“保护费”时,被民警从四面包抄上来,其中3名嫌疑人被当场抓获。
经过审讯,这3名嫌疑人均是玉林市人,其中江某今年22岁、陈某今年20岁、黄某今年24岁。这3人供述,他们轮流去敲诈摊主交纳“保护费”,一共作案17次,诈得金额3万多元。
昨日上午,郑威和陆毅再来到刑侦一大队了解案件进展时,办案民警提醒他们,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报案,向警方揭发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不要纵容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据了解,江某和黄某因涉嫌故意伤害,已被批准逮捕;陈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已经被刑事拘留。另外两名在逃嫌疑人,警方仍在追捕中。 (潘国武 蔡瑜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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