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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必须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

2011年07月01日 16:20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编者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党建研究会6月20日在京召开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党建研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主持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高校负责同志,全国党建研究工作者等共300多人参加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同志会前提交的论文被评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入选论文,并在研讨会上作了书面交流。该文系统总结了人民法院加强党建工作的基本认识和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进一步落实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工作措施。值此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现将论文发表,以供读者参阅。

  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与社会事务的专门机关。确保人民法院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中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建设者和坚定捍卫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始终成为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必须全面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为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进一步深化对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是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法宝。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同志提出的“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是,与形势任务的要求相比,党建工作仍然是人民法院工作的薄弱环节,是迫切需要加强的一项重点工作。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法院工作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必须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是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党对法院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要以法院各级党组织为载体来实施,要依靠广大党员干部来落实。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政治领导,必须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思想领导,必须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武装干警头脑,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法院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实现党对法院工作的组织领导,必须按照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确保审判权始终掌握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特别是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各种思想相互交融交锋,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碰撞,社会意识形态呈现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对于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二)应对人民法院面临的严峻考验,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是这一阶段的中心任务。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需要运用司法手段来解决,人民法院调整经济社会关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任务更加繁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人民法院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更加重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更加紧迫的任务,人民法院推进法律实施、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更加艰巨;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迅猛发展,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影响不断增大,在日益公开、透明和信息化的社会条件下,人民法院面临的执法环境更加复杂。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和复杂的外部环境,面对日益严峻的各种挑战和考验,只有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真正做到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先进旗帜,团结带领全体干警共同奋斗,才能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才能不断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三)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必须加强和改进法院党的建设。共产党员是法院队伍的主体,法院党员干警的党性修养、素质能力、作风状况,直接影响甚至决定了审判工作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应当说,法院队伍总体状况是好的,但与人民法院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深入分析存在差距的原因,无论是理想信念、司法理念上的问题,还是审判质量、司法作风上的问题,都可以从党建工作的薄弱环节上找到根源,都需要通过加强党建工作来解决和改进。从司法实践看,凡是工作抓得好、队伍素质高的法院,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力度大、措施实、效果好;相反,对党建工作不抓不管,或者抓而不紧、管而不严,就会导致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淡薄、作风纪律松散,不仅审判工作上不去,队伍也总是出问题。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必须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才能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对队伍建设的引领和保证作用。同时,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广大干警参加学习培训、提高素质能力、活跃精神生活、改善生活环境等需求日益增长,对组织的关怀更加期待,也只有大力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功能和优势,为干警学习培训创造机会,为干警成长进步搭建平台,为干警工作生活提供服务,才能更好地促进广大干警的全面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

  加强法院党的建设,要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根本,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作风建设为关键,以廉政建设为保证,努力实现“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

  (一)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大力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建设。思想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强调从思想上建党,是我们党始终保持先进性、不断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人民法院加强思想建设,要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干警头脑,深刻认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增强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性,努力在法院工作中始终保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在司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和法学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引导干警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不断增强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实践认同,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律观点的影响。

  深化“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深刻认识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的内在统一性,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端正司法理念,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公正廉洁司法的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深化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教育,采取知识竞赛、读书演讲、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章程、党的知识、党的历史和光荣传统,学习革命先烈、时代先锋的先进事迹,引导干警强化对党员身份的认同,增强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的自觉性,真正解决好思想上入党的问题。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为载体,根据形势任务要求,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改进学习方式,健全学习机制,保证学习效果,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素养,为做好执法办案等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以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重点,大力加强法院党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组织基础不扎实,党的工作就难以开展,党的领导就难以实现。目前法院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实现全覆盖,“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在一些地方还难以全面落实。有些党组织功能作用发挥得不够好,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警的教育不够、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影响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首先必须把党组织建好建强。要突出抓好各级法院党组的建设,依靠党委的领导,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组成员,加强任职培训和主题培训,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他们改革创新、驾驭全局和对法院工作实施科学领导的能力,切实发挥党组在法院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进法院基层党组织全覆盖,推广“支部建在庭上”的经验,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做到符合条件的基层法院全部成立机关党委或党总支;有3名以上党员的人民法庭全部成立党支部;每个人民法庭至少有1名党员干警。切实做好在审判一线、青年法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不断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功能,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各部门“一把手”既抓审判业务又抓党建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党日活动、民主生活会、党员评议等工作;有组织地开展有利于干警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健全完善党内关怀、激励、帮扶机制,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以“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大力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司法作风无小事。对人民法院来讲,作风就是形象,作风就是力量,作风就是司法公信力。近年来,各级法院围绕作风建设下了很大工夫,收到明显成效。但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着复杂深刻的社会和思想根源,不是仅靠一年、几年的努力就能彻底解决的。今年3月下旬,王胜俊院长在海南法院调研时,对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了系统深刻的阐述,明确提出加强作风建设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办案,心系人民、服务群众,规范行为、廉洁自律”。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继续下大力气抓好司法作风建设。要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司法作风问题的产生,思想根源在于部分干警群众观念淡薄,缺乏群众感情,心中没有装着群众,办案没有想着群众。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结合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集中今年七、八、九共三个月时间,在全国法院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引导干警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解和认同,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强群众感情,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大力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司法作风问题的突出表现,是司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或乱作为。要以严格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为抓手,在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上狠下工夫。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让全体干警熟知、牢记各项准则和规范的内容;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文件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形成靠制度规范促进司法作风转变的长效机制。要认真搞好警示教育和专项治理。利用中央政法委制作的警示教育专题片和评查暗访情况,结合法院系统的典型案例,在全体干警中深入开展司法作风警示教育,促使干警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特别是着力解决对当事人“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破坏法院形象的不正之风。按照中央的部署,深入开展好公务用车和会议活动“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大力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之风,把主要精力用在执法办案上,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实绩。

  (四)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为目标,大力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廉洁是司法的生命,腐败是公正的大敌。当前,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级法院要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司法廉洁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教育,采取任前廉政谈话、案前提醒谈话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教育,利用正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利用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强化案件查处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涉诉信访案件评查活动,认真查找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中央政法委“四个一律”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要求严肃查处。同时,要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及时堵塞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强化廉政制度的贯彻执行,中央去年正式颁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最高人民法院继“五个严禁”之后,今年又颁布了法官任职回避规定和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若干规定,要认真贯彻执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强化源头防腐的有效措施,加大落实审判公开的力度,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责权明确、科学高效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和分权制约执行机制,探索建立审务督察制度和廉政档案制度,加强对干警履职行为和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和司法管理权正确行使。

  三、进一步落实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的工作措施

  加强法院党的建设,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遵循司法工作规律,着眼服务审判、建设队伍,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努力提高法院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切实更新观念,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党建。党的十七大要求,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法院队伍结构的新特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使法院队伍建设、审判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对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也提出许多新课题新挑战。特别是加强法院系统党建指导工作,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更是一项具有开创性、挑战性的工作任务。如果固守过去的老观念,凭着过去的老经验,沿用过去的老套路开展工作,就很难有新作为,很难有新发展。因此,一定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观念更新引领工作创新,努力探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利用网络提高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有的把心理健康教育引入思想政治工作,有的探索建立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等等,都是党建工作创新的有益尝试。要通过坚持不懈地推进创新,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时代感、感召力和实效性,使法院党建工作在开拓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

  (二)服务执法办案,围绕“带队建促审判”抓党建。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中心任务,队伍建设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加强法院党的建设,要紧紧围绕服务审判工作、服务队伍建设来开展,把落脚点放在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上。既要防止片面强调审判工作、“重审判轻党建”的倾向,又要防止脱离审判工作、“就党建抓党建”的倾向,切实把党建工作融入审判工作之中。审判工作提出什么样的目标要求,党建工作就要及时去宣传、去推动;审判工作需要什么样的思想认识,党建工作就要努力去教育、去引导;审判工作需要什么样的素质能力,党建工作就要努力去塑造、去培养。党建工作的计划方案,要从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践中来,不能脱离实际、闭门造车;党建工作的形式载体,要适应审判工作规律和法院干警实际,不能生搬硬套、削足适履;检验和衡量党建工作的成效,要看对促进队伍建设、提升审判质量发挥了多大作用,不能仅看搞了多少活动、写了多少文章。只有始终围绕“带队建促审判”抓党建,党建工作才更有价值,更有意义,更有成效。

  (三)狠抓工作规范,通过健全制度机制抓党建。制度机制管根本、管长远,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的基础。就党的建设来讲,无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还是作风建设、廉政建设,都要靠健全的制度作保证,都要靠各项制度来规范。加强法院党建工作,要把健全和落实制度机制作为关键环节来抓。既要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廉洁从政准则等共性制度,又要从法院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具有法院特点的个性制度。要健全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指导机制,使地方党委领导与法院系统指导有机结合、优势互补,使全国法院党建工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估机制,科学设立党建工作评估指标,把党建工作情况纳入法院综合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考核评估促进党建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要健全党建工作沟通交流机制,创造党建工作交流平台,适时组织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做到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善于抓住机遇,运用各种有效载体抓党建。注重抓住有利机遇,以重大活动为契机,是推进党建工作一条非常重要的经验。我们将充分利用庆祝建党90周年的重大机遇,以扎实开展创先争优和主题教育实践“两项活动”为载体,推动法院党建工作实现大发展大进步。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干警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立足岗位职能创先争优,围绕服务群众创先争优,把创先争优成效体现在执法办案、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上。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今年法院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扎实推进,着力解决法院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干警发扬光荣传统,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司法为民,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创造优异的工作业绩。(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沈德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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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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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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