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头天夜里喝酒到深夜,次日上午他开车时撞伤一名4岁儿童。经检测,孙某血液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109.4毫克,属于醉驾。近日,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在丰台法院受审。
31岁的孙某是北京一家单位的司机。检察机关指控,今年6月9日上午11时许,孙某酒后驾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丰台区丰体南路北辅路丰体西桥下东侧时,将由北向南步行至此的4岁儿童小朱撞伤。经当场鉴定,孙某血液每百毫升酒精含量为109.4毫克。当日,孙某被丰台交通支队查获。
受审时,孙某认罪。他说自己于6月8日晚上7时许,在自家楼下的大排档和两个朋友吃饭,席间喝了半斤白酒和五六瓶啤酒,6月9日凌晨回到家。上午9点左右,他去单位上班,除了觉得胃不舒服,没有其他不适,之后还正常出车。
孙某说,事发当时是小朱突然冲出来,他已经打轮了,但还是碰到了孩子。他立刻报警并给朋友打了电话,让朋友带小朱去医院检查。因孩子头部有一些擦伤,他赔偿了3000元钱。
“我开了十几年的车,平常也不怎么喝酒,没想到第二天酒精含量还会这么高。”庭审最后,孙某表达了悔意,并希望法院对他从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类似孙某的“隔夜醉驾”案件,在外地也曾发生过。有医生表示,一般人饮酒后的1.5个小时左右,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最高,之后慢慢下降。但因个体差异及所喝酒的酒精含量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的速度有所差别。有的人醉酒后能在四五个小时内代谢完毕,而有的人可能要24小时。医生建议,如果次日要开车,头天晚上尽量别喝酒。如果喝得较多,自己感觉头昏脑涨,最好是24小时后再开车。(记者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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