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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卡实名制规定满月 广州大部分商家未严行

2011年07月04日 10:3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监察部等七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要求商业预付卡实名制,特别要求不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记名商业预付卡面值不超过5000元。《意见》实施已有月余,广州的商家对于购物卡新规的执行情况如何呢?昨日,记者以购卡者身份咨询时,大部分商场并没有按规定严格执行,仍有很多漏洞,如有的可大金额现金购卡、有的购物卡面值没有上限等,有的甚至维持旧的购卡政策,至今未有动作。

  暗访:商家执行力度不一

  不执行:昨日下午,记者以购卡者的身份来到位于东山口的好又多超市。店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店的购物卡面额由50元到1000元不等,“你买多少张都行,不用身份证。”当记者表示打算买50张用来发放单位福利时,可否用现金,该工作人员表示,买多少张都可以用现金。“我们的购物卡有效期为一年,可以放心使用。”该工作人员补充道。

  随后,记者来到广州本土某大型百货公司的服务中心。记者看到,该商场的购物卡面额从100元到5000元不等。不过,购买购物卡程序十分简单,简单填写资料就可以办理购卡业务。工作人员对办卡者的姓名身份以及购物卡的用途一概不问。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办卡手续没有变化,和以前一样:面额1000元以上的不用实名制,买多少都可以用现金。

  执行一半:在天河北某大型超市,记者说要买卡,工作人员立即递了《购卡登记表》过来,记者看到,上面印有“购卡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以及购物卡的张数、面值等。不过,当记者问要不要出示身份证时,工作人员又表示,购买3000元以上的才要出示身份证,而这也意味着顾客在填写《购卡登记表》时,如果不填发票抬头,其他个人资料是可以随便填的。而当记者问最大面额是多少时,销售人员竟表示没有封顶,想买多少面额都可以。

  按规定执行:记者昨日暗访的8家百货超市中,只有农林下路广州王府井百货完全按照《意见》的规定实施。

  商家:没有实施细则

  对于商家执行情况不一的现状,有相关人士指出,目前,购物卡在百货公司的销售中占不小的比例, 平均占了20%~30%的比例,有的百货公司更是高达40%以上。正因购物卡是如此大一块肥肉,所以有些商家都很担心如果严格执行实名制,无疑会对销售购物卡产生很大冲击。

  而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商场负责人告诉记者,没有实施主要是不知道怎么做。“目前只有在报纸上看到人民银行等机构发了规定,但是地方监管部门却不见有实施细则和检查制度,如何实名登记、资料保存等都没有明确,大家都不知道怎么实施。”

  广东省流通业商会执行会长黄文杰认为,购物卡不应该封堵,而是应该引导和管理。

  某事业单位负责财务的人士也表示,购卡实名制其实对抑制腐败意义不大,“买卡的人不一定就是送卡的人,最好是买卡要实名,用卡也要实名,凭签字刷卡支付,让受贿者无处藏身。”(郭晓昊 林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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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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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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