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来渝的打工仔,为了制造轰动新闻,爬上轻轨轨道,用DV拍摄围观群众,并上传互联网。此举的确引起轰动,当即引来数千人围观、数百辆车堵塞,附近公路交通瘫痪,轻轨停运两小时。
昨天南岸区检察院宣布,该男子为轻轨运营企业带来1万余元直接经济损失,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而被提起公诉。
300乘客惊魂,轻轨停运两小时,公路交通瘫痪
他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
轨道上自拍DV直播
承办检察官介绍,2010年12月10日8时26分,大渡口区轻轨平安站的工作人员正在站台上巡视,突然看到一个身材较瘦的男子,背着背包在站台靠较场口方向末端,攀爬隔离区栏杆。
工作人员证实,那男子跑得很快。她一边通知值班人员,一边让同事疏散其他乘客。当她赶到办公室,拿着相机出来取证时,竟看见那男子已经站在轨道上,还手拿摄像机往轨道下面公路拍摄,身旁,还放着一台笔记本电脑、一个背包。
检察官称,此举不但引来数千人围观,还导致公路上数百辆车堵塞。该男子不但将轨道下面的“壮观”场面用DV拍摄下来,还利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将拍摄的DV截图后,通过无线上网卡上传到互联网,现场直播。
300乘客惊魂两小时
轻轨轨道上站了人,列车来了怎么办?
当时距离该男子最近的一辆轻轨列车驾驶员告诉民警,他当时驾驶轻轨列车从新山村往较场口方向行驶,快到平安站时,发现轨道上竟然有人。这名男子发现列车快要进站,便开始沿轨道跑,跑过一个弯道,就看不到人了。
驾驶员还称,当时车速约每小时40公里,他当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由于惯性作用,列车向前继续行驶了20米左右才停下来。他立即向运营调度控制中心报告。
调度中心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另一趟轻轨列车停车。
据统计,当时悬在空中的两趟列车中,共有300多名乘客,乘客情绪很激动。
检察官称,后来危险解除后,轨道交通公司还对被困乘客进行了补偿。
“下去,不要靠近”
检察官称,男子在轻轨上“走秀”,不但引来数千人围观、数百辆车堵塞,还有数百人滞留轻轨车站。大渡口区公安分局抽调警车10余辆、民警50余人赶到现场执勤,消防官兵也赶来现场救援。
消防官兵证实,他们通过消防梯子爬上轻轨的水泥柱时,被那男子发现。他从身上拿出一把水果刀,比在自己的脖子上作自杀状,大叫“下去,不要靠近”。见男子身上有刀,消防官兵只好退回,并用电话向大渡口区消防支队和消防总队报告现场情况。
消防官兵在轨道下面铺上救生气垫,还用绝缘棒在轨道上试图救援,但均遭到该男子用刀进行抵抗。那名男子还向下面扔民事判决书和一些传单。
上午10时25分,救援人员用绝缘棒把这个青年往救生气垫上赶。男子落下救生气垫后,被扭送派出所。
至此,轻轨停运126分钟。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承办检察官称,经查,该男子叫谭兵林,1985年出生,湖南省祁东县蒋家桥镇农民,小学文化。他在重庆打工期间遇到一起劳动纠纷,官司一审二审均败诉。
谭兵林交代,他觉得自己遭遇司法不公,就“想干一件以前没人干过的大事”,试图来引起公众以及新闻媒体的强烈关注,达到抗议司法不公的目的。
承办检察官称,谭兵林为了制造轰动新闻是蓄谋已久,DV、笔记本电脑、上网卡等工具都是他专门为此购买的。从策划到实施,他都是精心设计了的。
谭兵林交代,他在站台时就拿出上网本,登录QQ,再把QQ号里的十几个QQ群都登录了一遍,在每个群里发布消息说,他准备以占领轻轨轨道的方式抗议遭到的司法不公,并将照片截图发布到QQ群里。当他看见围观群众已有好几千人,而且轨道下面的主公路车辆都已经停止运行,他觉得抗议的目的达到了。
为何指控这个罪名
对于谭兵林的行为,法律界人士认为可能涉及到破坏交通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生产经营等方面的犯罪。
为何不指控破坏交通设施罪?
承办检察官为此解读称,谭兵林只是站在轻轨轨道上阻碍轻轨列车运行,并未对轻轨轨道进行破坏,而且危害远远达不到足以使轻轨列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程度,因此不能定性为破坏交通设施罪。
为何不指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检察官称,只有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能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谭也不构成此罪。
为何指控破坏生产经营罪?
检察官称,谭兵林站在轻轨上阻碍轻轨车运行,导致轻轨停运2小时,破坏的是轻轨经营企业的生产。直接损失包括停运2小时少运输5000多名乘客和退票损失。轻轨企业的间接损失能够计算出来的是补偿乘客的费用,而公路堵车损失、附近门面生意损失等间接损失是无法计算的。
破坏生产经营,直接经济损失只要达到1000元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轻轨上哪些行为使不得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昊称,轨道交通上,一些违法行为是万万使不得的,轻则罚款,重则判刑。
根据《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禁止任何人拦截列车;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有放射性和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禁止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妨碍或破坏车门、屏蔽门开关功能或运用其他方法妨碍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设备正常工作;向列车、维修工程车以及其他设施投掷物品;擅自进入轨道、桥梁、隧道等禁入区域;损毁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等。
如果违反这些规定,警方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如果涉嫌犯罪,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首席记者 罗彬 实习生 于希 重庆晚报制图 郑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