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老公在外边有女人,刘女士采用极端的方式想留住老公——持刀将老公砍伤。昨天,记者获悉,丰台法院认定刘女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丰台检察院指控,去年9月2日凌晨,被告人刘女士在丰台区北大地附近自己家里,因丈夫谢峰(化名)提出离婚,心存怨恨,手持菜刀将谢峰左脚砍伤。经法医鉴定,谢峰为轻伤。案发后,刘女士向警方投案。去年10月,法院判决准许二人离婚。(记者 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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