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在赌场干活的情侣与他人合谋设赌局骗钱,一男子被引诱上钩后,喝下了含有迷幻药的啤酒,糊里糊涂输了13万多元。在受到关押和殴打的情况中,该男子被迫向亲友借钱偿还赌债。7月5日上午,这对情侣双双被指控犯抢劫罪,在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受审。
今年35岁的林某和28岁的蒙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他们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某城中村租房同居,两人都没有什么正当工作,平时全靠在地下赌场帮忙维持生计。两人在公安机关供述,去年6月的一天,他们同“九叔”、杨某等人经商谋后,决定通过设赌局来骗取他人财物。当时蒙某称,她认识一个钢材老板,“又好色又好赌”。于是几人商定,由蒙某负责引诱被害人到设局的地点,“九叔”等人负责与被害人“赌博”。
被他们盯上的人叫钱某,他与蒙某在去年春节后相识。去年6月21日晚10时许,蒙某约钱某及几个友女到南宁市明秀路某KTV唱歌,随后她又将钱某带到五一路某KTV酒吧介绍给“九叔”等人。早已张网等待的“九叔”等人假意向钱某敬酒,骗钱某喝下了含有甲基苯丙胺(即冰毒,俗称迷幻药,服用后可导致强烈兴奋,甚至出现幻觉、行为失控、昏迷)的啤酒,然后提出与钱某“赌博”。
酒店监控录像显示,次日零时许,“九叔”等人将已神智不清的钱某带到南宁良庆区某酒店房间内继续“赌博”。这期间,林某接到“九叔”的通知,来到酒店房间内与众人会合,其女朋友蒙某也来到酒店附近等候。昏昏沉沉中,钱某很快便输了13万多元钱,可是他没带现金,只好写下了一张欠条。为了迫使钱某偿还“赌债”,22日凌晨3时许,林某和“九叔”等人将钱某挟持到了博白县江宁镇的一栋楼房内关押。
受害人钱某报案时称,他当时喝了一杯酒后开始赌博,然后就丧失意识了,等醒来时天已经亮了。有一男子用拳头击打他的右眼,并威胁称要砍断他的手脚,要求他“偿还赌债”,林某等人还强行拿走了他的金戒指等财物。随后两天内,“九叔”等人多次打电话给他的亲友,并迫使他向亲友要钱,然后分数次从他的银行账户内取走了13万多元钱。23日中午,他被释放后,才知道自己已身在博白。
经查,案发后林某分得赃款2万元,蒙某分了1万元,事后蒙某还买了一辆QQ小车。在7月5日上午的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两人与人合谋骗钱,并最终通过暴力手段非法占有他人的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九叔”和杨某等人在逃)。而林某和蒙某均改口翻供,称之前的供述有部分不实。林某说,他没有参与合谋,也没有打钱某,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九叔”叫他做的。他还替女朋友蒙某辩解说,“九叔”给的3万元赃款都是他拿的,蒙某没有分到,挟持钱某去博白的事蒙某也不知道。蒙某则称,她是靠赌博为生的,只想利用赌博挣点钱,她一直以为这次也只是利用赌博骗钱,没想到后来事态恶化了,她听说林某参与挟持被害人后,还生气地和林某吵了一架。
根据两人的说法,林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林某没有参与之前的赌博预谋阶段,而且只是“九叔”的从犯,应该以非法拘禁罪追究他的责任;蒙某的辩护律师则说,蒙某没有参与后面的挟持要钱阶段,只应以赌博罪追究她的责任,判3年以下,并且应判缓刑。蒙某更是哭求法官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公诉人认为,当事人自己的供述和证人证言相互吻合,说明几人是通过合谋实施犯罪行为的,他们的各自的行为不能割裂来看,这并不是一般的赌博,而是通过事前预谋和事后挟持、控制被害人的自由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他们的行为已符合抢劫罪的特征,应在10年以上量刑。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南国早报 孙小娟 彭情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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