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斗 赔钱 骗警方实施抓捕
劣手链引发歹“毒”报复
因一条不到15块钱的手链,买卖双方不仅动了手,一方还以对方贩毒为名,做局骗警方抓捕对方。日前海淀检察院以涉嫌诬告陷害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杨某。
杨某今年34岁,在朝阳区某旧货市场摆地摊卖首饰。今年3月底,顾客王某从他这儿买了一枚戒指和一条手链,两件加起来才15块钱。很快,王某发现手链出现了退色。
4月30日,王某拿着退色的手链到杨某摊位前找杨理论,双方言语不和动起手来,结果王某被杨某及其女友打伤,后经公安部门主持调解,杨某同意赔偿王某2000元。
一桩15块钱的生意闹了一肚子气,还要赔2000元,杨某越想越不是滋味,决定利用赔钱的机会报复王某。
杨某遂购买了2.2克甲基苯丙胺,并于5月5日到公安机关举报,称他知道王某贩毒,并愿意配合公安机关抓捕王某。
随后,杨某给王某打电话称赔偿款已准备好,并请王某5月9日到其摊位拿钱。
5月9日,公安机关出动6名便衣警察埋伏在杨某摊位周围。蒙在鼓里的王某前来拿钱,刚数完钱,杨某向民警发出交易完成的暗号,民警冲上前将王某抓获。此时杨某从自己兜内掏出用卫生纸包好的毒品交给民警,称是王某卖给自己的。
王某自然不承认自己贩毒,警方经甄别后,发现了杨某涉嫌诬告陷害的证据。杨某聪明反被聪明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王某,意图使王某受到刑事追究,结果反倒使自己身陷囹圄。
检察官提醒市民,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不仅违背道德标准,也触碰了刑法的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讯员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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