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日),为期三天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三届研讨会在上海落下帷幕。来自全世界各国的450多名全球反腐败专业人士,就引渡和追捕腐败犯罪嫌疑人、追缴和返还涉案款物、交换腐败犯罪信息、注重预防腐败、保护举报人、建立信息情报库、培训反腐败专业人士等多方面问题积极展开讨论。
国际反腐败需加强合作
如何进一步加强各国执法合作?一些与会者表示,跨国腐败案件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同时会将大量赃款转移境外,追逃与追赃成为查办跨国境腐败的两大任务。这就决定了既要加强国际合作,争取早日将腐败分子缉捕归案,也要注重发现、冻结、查扣转移境外赃款,阻断腐败分子的境外经济来源,为境外追逃消除障碍。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陈连福认为,打击和预防跨国腐败,需要各国突破国家之间不同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的差异,形成共同的原则和立场,“特别是腐败资产流入国,既要考虑本国利益,也要加强对腐败受害国利益和合法财产的保护,从而在世界范围内推动建立真诚合作机制,创造有利于打击跨国腐败的环境和条件”。
分享国际反腐败经验
分享各国在反腐败方面的创新做法和取得的经验,成为本次研讨的一个亮点。法国腐败预防中心主任佛朗西斯·白迪介绍说,法国对收缴和管理腐败所得钱财的情况进行改革,于2005年成立了一个评估平台,帮助司法部门更好地确定财产来源,并在刑事诉讼方面提供帮助。
不少代表对多部门合作调查很感兴趣。国际反贪局联合会执委、马来西亚国家反腐败委员会主席阿布·卡西姆·本·默罕默德介绍了马来西亚的做法。他们调查发现,国家每年有近10亿美元是由海关的管理漏洞而造成的。通过信息共享、数据对比,他们逮捕了62名违法乱纪的海关工作人员,追缴了200万美元赃款。
着力解决国际合作难点
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副主席、阿根廷检察官协会主席卡洛斯·马瑞诺·多诺索·卡斯特斯建议,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媒体曝光腐败,增加公众认知,找到受害人,找到证据,最终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
韩国反腐败与公民权利委员会反贪局局长金羲桓提议,为有效预防腐败,可建立廉政评估机制,同时鼓励媒体对评估比较差的公务员进行监督。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副专员、执行处首长李铭泽呼吁,应该有单独的司法程序来处理引渡等案件,在处理这类引渡案件时,应该有一个最低的要求和标准,按照公约进行合作和配合。
目前国际反贪合作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不同政府对腐败的容忍程度不一样。不少代表指出,如果合作一方对于腐败的态度严格坚决,但是另一方态度却相对宽松,这样进行司法合作的时候是非常困难的。为避免那些对于腐败较宽松的国家或地区被利用,必须秉持对于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副主席、联合国毒品与犯罪前条法司司长埃德瓦多·维特建议,利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的影响力,促进更多国家批准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加大反腐力度。(记者 栾吟之 通讯员 施坚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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