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眼红邻居新买的摩托车,残忍地将其勒死,侥幸逃脱的他并没有迷途知返,13年来他从不停止小偷小摸和打架斗殴,甚至企图强奸自己的侄女……亲人终于忍无可忍,举报了他13年前的可疑行径。
6月3日上午,三台县建设镇梓潼庙村人王康明,在绵阳市中级法院审判庭上被宣判执行死刑命令,并在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13年前失踪案
1996年9月,已为人父的王康明依然游手好闲,他不愿出门找工作,喜欢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一天,他发现邻居唐伟买了一辆新的五羊125型摩托车,附近的姑娘都开始围着唐伟转,心里很不是滋味。唐伟用新买的摩托车从事着摩的经营,但在王康明眼里,唐伟每天骑着摩托车在小镇上晃来晃去是种炫耀。看着摩的生意如此赚钱和风光,王康明产生了抢劫的念头,他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找机会报复唐伟。随后,他开始暗中观察唐伟的行踪。
一个月后,王康明开始实施抢劫计划,他先将妻子和儿女送回娘家,然后借着打摩的的名义将唐伟骗至自己家中,几句寒暄后,王康明趁唐伟不注意,用手臂勒住了唐伟的脖子,其间唐伟不停地挣扎、呼喊,可是瘦小的他哪是王康明的对手,很快,唐伟停止了呼吸……确认唐伟死亡后,王康明将尸体装入麻袋埋入红苕窖内。处理完尸体,王康明骑着摩托车到三台县中太镇大舅张某家隐藏。
之后,王康明又骑着摩托转到妻弟王希家,对王希说自己最近买了个贼车,让他帮忙处理。于是王希陪着姐夫王康明将摩托车骑到梓潼县许州镇王某某处转卖。见没有购买发票,王某某怀疑是赃车便拒绝购买,王康明只得将摩托车弃于妻弟家中。
一次闲聊中,王康明的妻子无意告诉弟弟王希,建设镇修摩托的唐伟失踪了,据说失踪时也骑了辆摩托车。想到王康明在唐伟失踪前经常到其店里玩耍。王希怀疑唐伟可能被自己的姐夫王康明害了,苦于没有证据,思索了几天后,念在亲生姐姐和侄儿侄女的份上,王希选择了沉默。1996年10月17日,王希将摩托车上交许州派出所。
众叛亲离遭举报
由于新摩托没有牌照,唐伟的失踪没有引起办案人员对王康明的注意。王康明也并没有迷途知返,其间他多次干小偷小摸的勾当,甚至参与打架斗殴。2000年6月20日,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4000元。此次,狡猾的王康明又躲过了民警对唐伟失踪的追查。
藏匿13年的命案为何会重新被提起?这还得从他多年犯罪没受惩罚而愈发嚣张说起。
2009年6月7日,王康明从北京打工回到家乡,看着多年不见的侄女已经开始发育,长成一个水灵灵的小姑娘。于是王康明起了邪念,他趁租住房中没有其他人,企图强奸侄女。哪知侄女拼命反抗,这时外面刚好有人经过,王康明害怕惊动家人,便放过了侄女。随后,惊魂未定的侄女哭着将此事告诉了王康明的女儿菲菲。看着从小长大的小姐妹受欺负,想着自己有个如此狼心狗肺的父亲,菲菲气愤不已,立即告诉了妈妈。得知此事后,王康明的妻子十分悲愤,但看着还未长大成人的孩子,也怕此事张扬出去有毁家里的名誉。于是她只是和王康明吵了几句,也就不了了之。没多久,王康明又去北京打工了。
从那天起,侄女常常落泪、无精打采,终日沉浸在恐慌里,导致成绩急速下滑。菲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告诉了自己的舅舅王希。得知此事后,王希对姐夫的行为忍无可忍,立刻向三台县公安机关检举了王康明涉嫌抢劫杀人一事。
通过三台警方缜密侦查,同年9月4日,王康明在北京被抓获。面对证据,他交代了抢劫并杀害年仅26岁唐伟的事实,随后指引公安人员在老屋红苕窖内挖出一具尸骨,经DNA比对,证实是唐伟。
恶魔走上不归路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王康明犯抢劫罪一案,于2010年3月3日向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伟的妻儿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法院判令王康明赔偿因其杀死唐伟而造成的摩托车损失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6808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0年3月16日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本案。
法院认为,王康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并致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予以严惩。因案发时间为1996年,依法应对王康明适用1979年刑法。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所提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摩托车损失费等合理部分,法院予以支持,但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一审判决如下:王康明犯抢劫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12362.5元,被抚养人生活费25024元,摩托车损失费9000元,合计人民币46386.5元。
宣判后,王康明提出上诉。省高院依法开庭审理并于2010年12月9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发出核准死刑的刑事裁定。
(孙善长 李旭 本报记者 马超 本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