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画保护一直是个难题。在世界范围内,美国、加拿大等国的专家也为如何保护岩画绞尽脑汁。这些凿刻在岩石上的图案,承载着远古人类的神秘信息,但是由于风化、人为破坏等原因,岩画也许会变成人类永久的记忆,我们的后人只能从有关岩画的图像资料上看到远古人类的信息。
令人欣喜的是,我国第一部由省级制定的岩画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岩画保护条例(草案)》有望提请宁夏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岩画保护提供法律支撑。
具有极高研究价值
岩画作为一种世界性文化现象和文明标志,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杨玉经说,宁夏岩画是中国北方岩画的代表,在世界岩画史和中华民族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目前,在全世界50个国家的150个地区发现了岩画。在我国,20个省区有岩画遗存。宁夏是岩画数量最多也最为密集的地区:共有5个岩画区、42个岩画点,发现岩画总数在4.5万幅以上。无论是数量、种类,还是其文化内涵,在国内外都属罕见,其中尤以贺兰山岩画最为集中、最具特色。
宁夏岩画在国内外引起了高度重视。1991年和2000年,联合国国际岩画委员会在亚洲召开了两次年会,会址都选在银川,并把宁夏岩画作为重点观摩、研究对象。在“2008中国·银川国际岩画工作会议暨首届贺兰山岩画艺术节”上,与会的专家、学者、岩画管理者就贺兰山岩画的创作族群、管理与保护等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
宁夏岩画协会会长周兴华指出,岩画是原始人类凿刻或描绘在岩石上的史书,是研究人类童年时期思想观念、经济生活、社会状态、艺术创作、民俗风情、生活环境的百科全书,是重建人类史前史、探寻文明源头的珍稀瑰宝。从研究的角度看,每一幅岩画都相当珍贵,任何毁坏都不可容忍。
现存岩画损毁严重
自发现岩画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就非常重视岩画的保护和研究工作。中卫市的大麦地岩画点、青铜峡市的四眼井岩画点等被列为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自治区成立了宁夏岩画研究中心,负责岩画的研究保护工作。
岩画保护立法工作也同时展开。2003年7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银川市人大常委会提请批准的《银川市贺兰山岩画保护条例》,为贺兰山岩画保护机构的设立、岩画的研究和开发奠定了法律基础。银川市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摸清了境内岩画的基本情况,制定了科学的保护方案,有效地遏制了各种破坏行为。
尽管如此,宁夏岩画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不容乐观。2006年3月,石嘴山市文物管理所对全市岩画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普查,工作人员发现,上世纪90年代在册的1800多幅贺兰山岩画,如今只剩下800多幅,消亡速度令人震惊。许多岩画尚未来得及研究、考察就消亡了,甚至连照片、文字资料都没留下,十分令人惋惜。
目前,宁夏岩画保护基础工作依然薄弱,除贺兰山贺兰口沟内部分岩画采取围栏隔离外,其他岩画点基本上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受大气环境的变化和生态的影响,岩画表面出现层面裂隙、构造裂隙、风化掉块、变色脱落、岩壁崩塌等现象,给岩画本体和岩画体系的完整保存造成威胁。
除了自然的风化,对岩画造成严重伤害的还有公众缺乏对岩画的保护意识。
首先是建设性破坏。炸山取石、开矿挖料,把刻有岩画的石头,当作冶炼、建筑、修路的原料,有些岩画因此“粉身碎骨”。贺兰山几乎成了宁夏及周边地区矿产业的主要原料场,有些企业不仅大肆开采,还随意穿越岩画区域,严重破坏了岩画的原始风貌。
其次是研究性破坏和旅游性破坏。有些研究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拓模、拓制拓片。还有一些不文明游客,随意踩踏、抠摸岩画。有些岩画“爱好者”甚至私自将岩画搬下山,据为己有。
明确岩画保护主体
参与起草条例草案的杨玉经告诉记者,草案最大的亮点是确立了岩画保护的主体。草案在对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责作出明确规定的同时,还就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与城乡建设、民政、林业、环境保护、旅游等部门以及自然保护区、乡镇人民政府在岩画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作了规定。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宁夏的文物保护工作一直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由于在2008年机构改革后,各市、县、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与广电、旅游等部门合并,同时担负多项职能,岩画保护的具体工作实际由各市、县、区文物管理所承担。但由于岩画大多地处偏远、分布零散,在管理中发现破坏、盗窃等损害岩画及其环境风貌的违法行为后,因文物管理所自身没有行政执法权限而难以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对岩画保护的行政执法落不到实处。
为此,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所属的文物管理机构具体承担岩画的保护管理工作。同时,岩画管理机构还可以聘用专门的岩画看护人员对岩画进行看护。草案还明确规定,对在岩画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岩画保护的积极性。本报记者申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