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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强奸他人 从重处罚获刑4年7个月

2011年07月08日 15:33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6日,南昌县法院对一起艾滋病患者邵某强奸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7个月。

  2010年4月,邵某领到一份HIV抗体检测报告单,确认患有艾滋病。2011年3月,41岁的邵某在南昌县某住宅区室内装修时,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受害人谢某发生了性关系,并造成了受害人轻微伤丙级。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而强奸受害人,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新法制报 王海波 记者 程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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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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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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