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家住郑州市工人路30号院的居民郭先生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轿车被楼上扔下的西瓜皮砸了个大坑。“修这个大坑,至少得1000元。”郭先生为此事已经报案。
据了解,8日下午3时许,工人路30号院13号楼下,郭先生的一辆银灰色捷达轿车,被楼上扔下的西瓜皮击中。郭先生称,他刚下楼准备开车去单位上班,有个西瓜皮从楼下掉下来,正好砸到他车顶上,车顶被砸个大坑,但是不知道是哪家住户扔的。据该院的居民蔡女士说,自从入夏以来,经常有人从楼上往下扔垃圾或瓜果皮之类的东西。
随后,郭先生到监控室看监控,但是摄像头坏了。郭又到郑州市建设路派出所报案,民警已经开始着手调查此事。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田光辉认为,不管是谁,扔东西将郭先生的汽车砸坏,这一行为已构成侵权,他应当对郭先生的全部经济损失进行赔偿。但这要分两种情况,一是找到了侵权人,直接要求其赔偿;二是找不到侵权人,那从法律角度来讲,全楼业主都负有赔偿责任。郭先生可以将全楼业主告上法院,除非业主能证明当天不在现场,或不可能造成侵害,那就不用担责。(东方今报 记者 李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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