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市农村信用社丹村分社出纳员洪某某侵吞18万元公款潜逃9年后,该市检察院成功敦促其自首。
据了解,嫌疑人洪某某在担任琼海市农村信用社丹村分社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从2000年至2002年9月,先后多次侵吞单位约10万元人民币用于看病和买彩票等花销;2002年9月,洪某某又侵吞了单位8万多元人民币并携款潜逃。检察干警到洪某某家中找到其妻子谈话,列举了近年来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得到从宽处理的案例,发动他们配合做嫌疑人洪某某的思想工作,让其尽快自首。
嫌疑人洪某某迫于法律的威慑性,于今年7月5日上午在其家人陪同下到琼海市检察院投案,目前其已被依法移交给琼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林玥 刘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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