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完双眼皮眼睑淤青一月未消,鼻子假体垫高脸部肿胀难以见人,更有甚者,整形医院竟是无证经营。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1月,王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某整形医院。当王女士提出对自己的鼻子不满意,要隆鼻时,对方立即附和向其保证会安排经验丰富的国外教授,并强烈推荐王女士再做一个双眼皮切割手术,这样会让其变得更美。在与对方谈妥15万元的整容价格后,王女士当天就接受了整容手术。一个月后,王女士因整容产生的后遗症来到医院。但医院给出的答复是“每个人的肤质和身体恢复能力不同,让王女士耐心等待,从王女士的现状来看,一切正常”。在王女士问医院要发票时,对方却再三推诿,支支吾吾称只能开收据。院方的态度让王女士心生疑虑。回家后,王女士便上网查找这家医院的资料。谁知,王女士惊讶地发现此家整形医院目前尚未成立,也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感觉受骗的王女士将这家整形医院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15万元整容费。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医院方也承认相关证件还在办理中,“医生是我院花钱从国外聘请来的,原告要求退还整容费是不可能的。虽然王女士的脸部有肿胀现象,但不能否认眼睛变大了,鼻子确实高挺了许多,过段时间就会恢复了。”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属于无证经营,尚未取得为顾客进行整容手术的资质,由此给顾客造成的损失应当赔偿。最后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医院方愿意全部退还王女士整容的15万元费用。(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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