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邻居撬隔壁门锁盗窃,正被邻家堵在屋中并报警,被随后赶来的民警抓获。今天上午记者获悉,该嫌疑男子是《刑法》修正案5月1日实施后,北京铁路警方刑拘的首名入户盗窃嫌疑人。
新邻居撬锁偷近邻
“一个入户盗窃的男子被事主堵在家里!”北京铁路公安处大红门车站派出所所长王建民说,7月6日20时许派出所接到铁路公安处指挥中心布警,他立即带领民警赶到车站南侧一大院内,将盗窃嫌疑人抓获,并从其身上当场起获375元现金及作案工具——一只白色袜子。
事主相先生说,该男子就是住在隔壁的邻居,这家才搬过来一个多月,行踪不定,从来没跟相先生讲过话。
手套袜子不留指纹
21岁的四川嫌疑男子罗某说,这院里基本都是平房,他和相先生等4户租住在一处平房上临时搭建的二层简易房里,平时就三户有人在,他对门那家人常锁门不归。他父母都在北京一建筑工地上班,经常是罗某独自在家。案发当晚,他发现二楼两户人还都没回来,推了推相先生的房门,塑钢房门上的铜锁很结实。但塑钢窗没从里面别住,往旁边一滑就打开了。他观察门锁,发现只要拧下螺母就能打开门。
为防止留下指纹,罗某回自己房间,拿出一只白袜子套在右手上,将螺母拧下,打开房门。他发现屋内双人床上有个女式挎包,从中翻出了一女士钱包,抽出里面的375元现金,准备安上门锁后赶紧离开。不料刚到门口,就和相先生一家撞上了。
作案3起终被拍下
相先生说,前两天家里丢了3000元现金,可门锁没有破损痕迹,很蹊跷。于是他买来伪装成插座的摄像头装在门右上方。而罗某此次6分钟的作案过程全被拍下。
罗某说,搬来没几天,他就失业了,整天无所事事。虽说是独子,但他没有钱后,父母也不给他。第一次作案是从相先生对门窗下偷走一部放在床上的手机;第二次是从相先生家偷走一百多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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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第264条的犯罪构成进行了修改,盗窃罪成立的方式包括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五种情形。根据规定,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是数额、行为次数标准以外成立盗窃罪的独立情形,对于这三种盗窃行为,无需达到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即可认定为盗窃罪。(记者林靖 通讯员王海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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