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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来呼和浩特打工仅5天 误买赃物被处劳教1年

2011年07月12日 15:20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玉泉区刑警四中队了解到,一个名叫小梅(化名)的女孩子来我市打工,刚刚来了5天就被玉泉区刑警四中队抓获并处罚劳教一年。

  2011年4月初,小梅和很多老乡一起从四川老家来到我市打工,刚来我市的小梅因为人生地不熟只好暂居在老乡的出租屋里,已经来了我市4天了,但是小梅还没有找到一份工作,为了尽快能找到工作,在老乡的建议下小梅准备买一部手机,当天下午小梅的一位老乡小龙(化名)找到了小梅,想卖给小梅一部二手手机。因为小龙既是小梅的老乡,又是小梅的远方亲戚,来我市也早,于是小梅便从小龙手里花了400元购买了一部二手手机。买到手机后的小梅很高兴,当天便办理了新号码同时和家里通了话。而让小梅想不到的是,第二天,就在自己买了手机还不到24小时就被刑警带回了刑警队。经过刑警调查证实小梅购买的手机是赃物,随后小梅被处罚劳教一年。

  昨日记者在玉泉区刑警四中队见到了小梅,办案刑警告诉记者,小梅在劳教的这两个月中因为表现良好,又因为她本身身体不好目前已同意她回老家休息,并由当地地方派出所监管。小梅告诉记者,自己因为家里姐妹多,家又住在山区里,从小没有上过学,除了自己的名字基本不识字,自己为了尽快找到工作,她把借来的400元钱买了手机,因为小龙既是老乡又是远方亲戚,认为他不会骗她,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买的居然是赃物,结果来我市的第5天,不但工作没找到,钱没挣到,满心欢喜买来的手机还不到24小时,自己就被处罚一年劳教,如今是后悔莫及,现在家长已经接到通知,正在来我市的路上。

  玉泉区刑警四中队的办案刑警告诉记者,小梅因为购买了一部来历不明的手机而被劳教一年,如此深刻的教训是值得我们警惕的。其实任何人购买来历不明的物品都是错误的,因为那很有可能就是赃物。在此警方敬告各位市民,请不要购任何来历不明的物品,不要贪便宜。在购买了来历不明的物品后,如果自己无法判断,可以交给警方处理,如被警方查处,后果很有可能跟小梅一样。(记者 徐达明 通讯员 王福强 刘秉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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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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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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