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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五莲午间禁酒出新招 用测酒仪严查“酒干部”

2011年07月12日 15:31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山东五莲午间禁酒出新招用测酒仪严查“酒干部”
 五莲县农业局一名干部接受酒精测试。冀 强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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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喝酒,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出台了一个新招:由县纪委牵头成立的检查组,通过随机抽签选定被检查单位,携带酒精测试仪直接到达现场,逐一对可疑对象进行酒精测试。据介绍,这是酒精测试仪首次进入机关单位内严查“酒干部”。

  “因公饮酒”需提前登记

  2009年底,五莲县一项干部作风调查显示,群众对干部最反感的是:中午喝酒、下午找不到人,占调查总人数的59%。为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五莲县于2010年出台规定,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喝酒。

  “当时,我们到酒店蹲守或突查,可还是有人规避检查,到周边地方喝酒。”五莲县监察局副局长李学臣说。今年3月,五莲县对2010年的禁酒令进行了修订,国家工作人员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到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场合饮酒,严禁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修订后的禁酒令还规定,接待市级及以上机关、县外来客,确需工作日中午饮酒的,应按规定履行审批或者登记备案手续,方可适量饮酒:县委常委等处级领导干部,应当向其所在单位办公室登记;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向其所在单位办公室登记,以备核查;乡镇(街道)站所负责人应当填写工作日中午饮酒审批表,经本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批准后,在办公室登记,以备核查;县直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的下属单位负责人、派出机构负责人,应当填写工作日中午饮酒审批表,并经其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在办公室登记,以备核查;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填写工作日中午饮酒审批表,并经所在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在办公室登记,以备核查。

  携酒精检测仪随机检查

  今年“禁酒令”规定的处罚措施明显比往年严厉。“以前违反一次,诫勉谈话加书面检查,现在是副科级以下的干部,对本人予以停职或者免职,并通报批评;科级干部,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对本人予以停职或者免职,并通报批评;非正式工作人员的,予以辞退,并通报批评。”李学臣说,单位出现一人两次或者两起以上违反禁酒规定的,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与此同时,五莲县检查禁酒令执行的办法也在改变。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等部门单位抽出7名人员集中办公,购置了酒精检测仪、录像机、照相机等工具,随机抽签开展经常性检查。对确定抽查的单位,首先查清在职职工情况,对照人员名单,从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般工作人员,逐一进行检测,请假者事后随时进行回访检测。从抽查单位确定到每名人员的检测,全程录像,确保有据可查。

  去年,对查实的违规饮酒、违反工作纪律的9名机关干部下发了问责决定书,进行了诫勉谈话。

  今年,五莲县尚未发现公职人员违反“禁酒令”。

  各级招待费用大幅下降

  如何把检查真正落实,使之制度化?李学臣说,一是注重查重点、查反复、反复查,每周至少拿出2—3个半天抽查,每季度至少对县内所有部门、单位检查一遍,随时汇总检查结果,与机关单位的考核挂钩。二是依靠群众监督。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开通干部作风监督举报电话,对举报情况建立台账,逐一调查处理,做到当天举报当天查实。三是把工作日中午禁酒的规定纳入工作人员日常教育内容,各乡镇参照制定村“两委”干部禁酒规定,使禁酒令在各层面都得到落实。

  李学臣说,“如今,全县干部职工中午不喝酒已成为自觉行动,有的还自觉做到晚上、节假日也不喝酒或少喝酒,‘转圈酒、扎堆酒’基本杜绝,各级招待费大幅下降。2010年底,在日照市群众满意度调查中,五莲县位居第一名。”(记者马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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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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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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